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賴若瀚牧師十步釋經法誤導61例 (四 關於聖經)

22)關於聖經是神的書也是人的書,如同火車的雙軌——聖經是神的書,人和人的語言文字是神的器皿,一主一從並非雙軌般同等地位


《十步法》第一章聖經的獨特性,p4-6“聖經是一本神的書,也是人的書。…是一本神透過人所寫成的書。…以上兩個重點彼此相輔相成,如同火車的雙軌缺一不可。解經者若高舉任何的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都會導致錯謬的産生。

研討:
1,聖經是什麽書?聖經是神對人講話的書。耶穌說:“給我做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神是靈,人看不見,只有通過道成肉身的耶穌和記載於聖經神所行的事蹟認識祂。通過聖經,認識三一神是唯一的真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認識神的本性;認識神和人的關係,人不斷犯罪和神的拯救;認識十字架的真理,認識基督是唯一救主。

2,“神的書”,是按神意寫的書;“人的書”,是按人意寫的書。聖經是神的書,是通過聖靈感動由人寫出的神的書。神意是根本,執筆人和人的語言文字是神向人傳遞神啓示合用的器皿。神意和器皿,二者缺一不可,但一主一從,並非像火車雙軌一般同等地位。

3,《十步法》說神的書、人的書,“兩個重點”,在邏輯上也講不通。“重點”是相對於一般而説的。在兩個之中,重點只能有一個。如果都是重點,就沒有重點了。

4,《十步法》講雙軌并重,但從他認為聖經的難解主要是因為原作者與現代讀者之間存在著一個時代的鴻溝,解經的工作是要在兩者之間建立適當的橋樑(見《十步法》p118,詳見問題33)。從他強調研經者…必須學有專長,有功力(見《十步法》p37)。從他多次倡導用任何文學作品所常採用的方法釋經(見《十步法》p45-46p126,詳見問題32),多次倡導注重技巧(見《十步法》p37p125)和找竅門(見《十步法》p21p477),不難看出《十步法》在大唱人的書獨腳戲。


23)關於“國度”才是聖經真正的主題——否認聖經的中心是基督


《十步法》第一章聖經的獨特性,p7-8對“以‘神的救贖’或‘基督’爲主題貫通全本聖經”進行批駁,說“以‘救贖’爲中心主題的學者多半以‘基督’爲整本聖經的中心。…我們不能否認‘救贖’的確是聖經的一項重要主題,然而它卻不能成爲神整體計劃的中心目的,因爲‘救贖’意味著從某種情況下被救出來,進入另一種情況的果效。因此,它只是一個過程而非最終目的,正因爲人的犯罪破壞了神的計劃,神要借著救贖人類達到祂更高的心意。…以‘神的國權與管理’爲主題貫通全本聖經——蘇爾曾說‘國度’才是 聖經真正的主題。”

研討:
1,聖經的中心或稱爲重點,是聖經的靈魂,至關重要。
聖經的中心,是耶穌基督。《十步法》用“國度”、“國權與管理”這些中性名詞取代基督,其要害是貶低基督。
神有神的國度,人有人的國度,有國就有國權與管理。僅用“國度”、“國權與管理”幾個中性名詞 ,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一些國家迫害基督徒,也說是它的國權和內政,不容外國干涉!)

2,達拉斯神學院“教義立場”第1章關於聖經“我們相信全部的聖經均以主耶穌基督第一次及第二次降臨其人其事爲中心,因此,讀任何一部份的經文時,包括舊約在內,必須以基督爲中心,否則都不算正確地明白經文。”《十步法》完全違背了達拉斯神學院的“教義立場”。

3, 聖經的主題,體現了神的心意。在聖經是什麽書的問題中談到了,神要通過聖經叫人瞭解認識什麽。我們信主,並非出自對神國度的瞭解。我們信主,出於相信基督是唯一的救主,他的寶血塗抹了我們的罪,使我們重歸父神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傳福音,也是傳揚真神耶穌。
《十步法》空喊“國度”,其實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瞭解神的國度,否則那個人就成神了。

4,世上絕對沒有,僅僅爲了救贖而救贖的救贖。‘救贖’必有其目的,救贖的過程和目的成爲一體,是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例如不能把“贖罪祭”稱爲獻羊羔祭。因爲贖罪祭不僅是獻羊羔的一個過程,贖罪祭有其特定含意,其本身既包括了贖罪的目的,又包括了認罪禱吿和獻祭物等完整的過程,缺一就不成其爲“贖罪祭”了。顕見,《十步法》否認‘救贖’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24)關於聖經撰寫的目的,是使人行為更新,叫人行善——最主要目的是引導人認識神和他的救贖。《十步法》打著聖經使人得救的幌子,將其閹割,使生命之道變成叫人行善的說教


◆《十步法》第二章研讀聖經的態度,p15讀經的重要性
A. 讀經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
◆《十步法》第三章有備無患,p25
讀經若能使人行為更新,那就符合聖經撰寫的目的。”
◆《十步法》第二十九章應用的重要與原則,p428 1.聖經撰寫的目的是為了應用。神的話是活的,能解決人心靈深處的問題,它存在的目的是要人因認識真理後而得改變,并且能‘…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研討:
1,聖經的撰寫目的,可視為聖經的靈魂。
神寫聖經,要引導人認識神和他的福音,使人得救恩。“這聖經能使你有智能,可以因信基督耶穌得著救恩”(提後三15,新譯本)。聖經是生命之道,聖經有永生(約五39),“叫你們信了他(耶穌),就可以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
《十步法》在第二章讀經的重要性,曾舉著提摩太後書三15讀經使人有得救的智慧”的幌子。可是在第二十九章再次引用提摩太後書三章講“聖經寫作目的”時,卻避重就輕地將其變成叫人行善的說教!
提後三15-17清楚地講明聖經撰寫的兩大目的:“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而《十步法》將15聖經使人能借著福音得救刪掉,只剩下完成善工。

2《十步法》只講“善事”,又閉口不談經中所說的“善”是什麼; 不講明聖經所說的“善”與一般人概念的“善”,有何不同,使人誤入歧途。
提摩太後書,是保羅被尼祿斬首前寫的最後一封信。書的中心是,勸勉提摩太在殘酷逼迫和假教師攪擾下,持守真道,務要堅持傳福音。提後三10-17是保羅對提摩太的托付。他講了聖經撰寫的兩大目的,是使人能夠借著基督得救(15節),和裝備信徒完成善工(16-17節)。緊接著第四章的主題,講“務要傳道”,“作傳福音者的工作,完成你的職務”(四5)。進一步闡明了,他所說的善工就是傳福音。

3, 聖經中的“善”, 絕非人道德觀念的善,乃是神旨意的善。
善工”(和合本為 “善事”)是基督信仰的專屬名詞,有其特定含意,不同於辭典中“行善”所眨指的,與惡相對應的好事。
以弗所書二10告訴我們,神看為善的唯有神早已准備好叫我們做的,就是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一章所講的主題,神至高的目的和計劃,因十架得救的福音在基督裡同歸於一。

4,“善工”,和一些宗教所謂的“善事”也有本質不同。例如: 基督信仰的“善工”,傳福音為救人靈魂,榮耀神;佛教“行善”,要燒香念經拜佛、做世俗的好事,是為了給個人積功德,盼望好的輪回轉世。


25)關於讀經應有的態度,爲支取福分——功利心態讀經


◆《十步法》第二章研讀聖經的態度,p19-20
. 讀經應有的態度…
A. 讀聖經要如讀遺囑,理智要運用
若是遺囑受惠人,當然會樂意瞭解遺囑的意思。雖然遺囑上有不少法律專有名詞,讀起來有艱澀難明的情況,但受惠人仍不會因此而放棄。就算自己讀不懂,也要找專人來讀懂它,因爲文件與自己有切身關係。
…聖經如同一份遺囑,是神特別爲屬祂的人所預備的文件。每個信徒都是受惠人,都是産業的繼承人,可以照神的應許支取福分。…
C. 讀聖經要如讀聖旨,意志要降服
聖旨到’, 所有臣民必須下跪,恭敬聽從。就算所領受的有違自己的心願,也不敢違抗。”
◆《十步法》第二章研讀聖經的態度,p21
讀經‘苦’嗎?當然會有苦的時候。在不願讀的時候仍要強迫自己去讀,而讀到不明白的地方,如骨鯁在喉,搜索枯腸仍未了解,苦不堪言也!
讀經‘樂’嗎?當然亦有樂的時候。中國人說‘四時讀書樂’,是讀書的好態度,讀經亦然!詩人說:‘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詩一一九24
讀經是苦是樂,全在乎讀的人的心態。若以聖經為遺囑、情書和聖旨去讀,則雖苦猶甘。…問題在於是否‘得法’。若找著竅門,讀經可帶來無窮的樂趣。”

研討:
1,讀經應有的心態,是學好聖經的前提。
學習聖經,首先是心悅誠服地相信祂是神,自己是祂造的屬於衪人。二是,聖經是神的啓示,人無法靠人的智慧理解天國的奧秘,只有謙卑順服像“嬰孩”般,完全信靠主,靠信心才能領受神的啓示(太十一25-27、路十21-22)。三是.相信神是靈,人唯有用靈才能與祂交通。必須向神完全敞開心靈,以禱告和感恩的心,謙卑悔改的心,求神開啓心竅,得聖靈光照才能明白聖經(路二十四45)。四要明確學聖經的目的,是爲了認識神、聽祂的教誨、愛神榮耀神。

2,關於神應許的“福分”,本來人根本不配得到,完全是神的恩典,和耶穌寶血的大愛,對此人只有感恩。這和按照遺囑,拿到應得的分額,完全是兩碼事
《十步法》倡導用“支取福分”的功利態度,爲得到好處讀聖經,自認爲運用了“理智”,實不可取!

3, 關於讀聖經要如讀聖旨。下跪接聖旨,只是一種表面的禮儀,根本談不上內心意志降服。

4,《十步法》讀經的苦與樂,是自我為中心的苦樂觀
通過聖經能認識主耶穌,是白白得來的福份,是人生喜樂的源頭。
人生之苦,是沉淪在罪中敗壞無法自拔。耶穌基督為拯救世人,不惜在十架捨命。人讀經碰到不懂之處,在祂面前無顏叫苦!
讀書的苦與樂,與讀聖經不好相比。學聖經,要有正確的心態,不能靠利誘,也不能靠竅門。


26)關於以熟悉辭彙多寡來衡量聖經知識水準——引人到錯誤的方向


《十步法》第三章解經者應有的裝備,p38
習題
請寫出下列各詞的意義。
a. 書珊b. 亞筆月c. 大利烏d. 吾珥e. 舊人f. 普珥節g. 阿撒瀉勒h. 以便以謝i. 大袞j. 丟省
你若能辨認出上列名詞一半以上, 你的聖經知識已有相當水準。有些辭彙或專有名詞似曾相識,然而一旦要你說出它的意義,就會弄得目瞪囗呆……”

研討:
1,《十步法》出了十道題,考讀經者的“聖經知識水準”,確實達到了使人“目瞪口呆”嚇唬人的效果。如果拿這些題考以色列的“文士”,文士倒能得上一百分。可這又能說明什麽問題呢?
讀聖經,最重要的是認識和信靠主耶穌,而不是背熟辭彙。

2,《十步法》十道題目中,百分之九十選自舊約。舊約中人名、地名幾乎多到不可勝數。《十步法》把熟悉辭彙多寡,作爲衡量聖經知識的水準,把人引導到錯誤的方向。
讀舊約主要是瞭解耶和華和祂的拯救,和通過以色列人不斷悖逆瞭解人的罪性。不可把精力投入到背這些辭彙上。

3,學習舊約,當然需要瞭解有關辭彙,借助參考書查閱並不困難。而且有的在經文中已經做了交待,例如:“大袞”。士師記十六23“非利士人的首領聚集,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此類問題,知道大袞是非利士人拜的偶像,是耶和華憎惡的,瞭解到這個深度,能看懂經文應該就可以了。我們不是做專題研究的學者,沒有必要再花精力去進一步瞭解大袞和非利士人的信仰。


27)關於讀經者資格,必須重生得救——神只看重順服謙卑受教和悔改的心


《十步法》第三章解經者應有的裝備,p23-24“…聖經是爲毎個信徒而寫,…
A. 必須重生得救…解經者必須有重生得救的經歷,接受耶穌基督的生命,成爲神的兒女。聖經明說,屬血氣的人(即未得救的人)不能領會聖靈的事(林前二14),所以他們讀經會不知所云。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由於生命不同,因此缺乏溝通的媒界。…一支螞蟻不可能懂人的生活、說話、思想和工作的形態,因爲生命不同的緣故。”

研討:
1,聖經中“重生”,指十架救恩“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約翰福音三1-21尼哥底母求教耶穌,耶穌給他講了因信得永生的真理。
尼哥底母是法利賽人,是猶太人的官和教師,但靠法利賽人的信仰操守與神國無緣。唯有因信才能重生得救,籍著基督的寶血和復活獲得重生的生命(加二20)。《十步法》卻牽強附會地誤解爲,沒信主的人不能讀聖經,並把人比做螞蟻。

2, 聖經的主題是,耶穌基督的救恩。“基督降世,爲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3)。這福音,本是爲罪人預備的,豈有罪人不能看聖經的道理!。

3, 如何才能通過聖經,認識耶穌和領受祂的救恩?神只看重順服謙卑受教和悔改的心,而和讀經者的身份無關。非信徒只要信耶穌和祂的道,必能得救。得救,是信耶穌和祂的道的結果。得救,並不是認識主耶穌和祂的道的必要前提條件。
當然,基督徒有得救的親身経歷和聖靈做保惠師的優越條件,應當比非基督徒學習聖經學得更好。但任何人,包括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如果自以爲是,不體貼神的心意而體貼肉體,或自認爲高明甚致對聖經妄加褒貶,讀經也是枉然。


28)關於解經者必須的七個資格——神看重的是順服,謙卑受教的心


◆《十步法》第三章解經者應有的裝備,p23
課前測驗 請在下列七項解經者資格中,將你認爲是必備的基本條件在囗內打鈎。
1. 必須具有神特別賜予的解經恩賜。
2. 必須從一所知名度甚高的神學院畢業。
3. 必須懂得希臘文和希伯來文。
4. 必須對聖經(從創世紀至啓示錄)的資訊非常熟悉。
5. 必須在三十歲以上。
6. 必須在一家大教會中作長老或執事。
7. 必須在家中有一百本以上的屬靈藏書。
◆《十步法》附録P525 習題答案:本測驗中所列出的七項資格,皆屬理想解經者當具備的條件。但若‘必須’具備這些條件才能解經,世上合格的人就寥寥無幾了。其實,解經是一門經常學習的功課,愈學就會愈精、愈熟練,不必達到完美境界才開始。因此,七題都可以不必勾選。”

研討:
1,《十步法》所列出的,解經者資格的七項必須條件,條件十分苛刻,確實全世界夠這條件的“寥寥無幾”。而且其中有些條件,就是再努力,條件所限也不可能逹到,真把人嚇到了!
如何得知,是否具有神特別賜予的解經恩賜?
像我這樣沒上過神學院,今後也沒可能上的人,怎麽辦?必須知名度甚高的神學院,那些神學院是知名度甚高的?
聖經中啓示的神性和神的道,遠遠超越一切人的理智。誰敢說都非常熟悉,那人不也神了嗎?
爲什麽理想解經者必須三十歲以上?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1月生,1507223歲按立爲神父。151229歲獲威登堡大學博士,隨即在神學院教授聖經。他151710月發表《95條論綱》進行宗教改革,才年僅32歲。
長老或執事是少數人,我們多數沒有機會任職的,怎麽辦?多大的教會算大教會?小教會的人怎麽辦?
爲什麽必須在家裏藏有一百本以上的屬靈書,爲什麽看的書不能算數?這一百本,是根據什麽原則確定的呢?
《十步法》把讀經者,按學位高低、年齡、職位、藏書等劃分爲“理想解經者”和非理想解經者。但是,從聖經的作者看,神並沒有找學問淵博的聖經學者文士,不少重要文章交由漁夫、牧人來寫,就是要寫給包括我們這些卑賤人讀的!神只看重順服,謙卑受教的心。

2,既然七題都可以不必勾選而且世上合格的人寥寥無幾條件那麽苛刻,高不可攀,那還寫它出來做什麽?
上述七個必須,不會是《十步法》作者炫耀的自畫像吧!
能夠攀登到這樣的高度,令人望塵莫及。有那麽優越的條件,在假教師猖獗的末世裏,用淵博的學識,多幫助人正確理解聖經,堅持真道,該是多麽有意義的事啊。


29)關於聖經晦暗的經文——對神不恭,神就是光,在他毫無晦暗


《十步法》第十八章以經解經,p236普遍的原則,“原則五 晦暗的經文必須參照明確的經文。何謂‘晦暗的經文’?聖經雖然都是神默示的話語, 但并非每段經文的記載同樣的清楚明確。…
例二,看舊約創世紀三章15節,并不清楚知道 ‘女人的後裔’是誰,…但若參照新約,就知道耶穌基督…

研討:
1,何為“晦暗”?據<辭海>解釋,是“昏暗無光的;部分或全部黒暗的”意思。“晦暗” 用在這裡,屬於貶義詞。而“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黒暗”(約壹一5)。
神的智能是無限的,神的道是永恆的真理,人不可能完全參透。“隱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神”( 申二十九29)。《十步法》把人不“清楚明確”的經文,貶稱為“晦暗的經文”,是對神的不恭。

2,《十步法》所舉女人後裔例子,是強詞奪理。創世紀三15是耶和華對亞當、夏娃所講的預言。當時耶和華不可能也根本沒有必要,向亞當、夏娃揭示耶穌基督。“萬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三1),都在神的掌控之中,人沒有資格妄加褒貶說三道四。


30) 關於聖經中有些事蹟根本不足爲訓——反面教材亦足以爲訓


《十步法》第三十章應用模式的探討,p437“聖經中所記載事蹟,並不是全部值得我們效法的,因爲有些根本不足爲訓,如:撒旦的言論、愚人的見解、外邦人的所作所爲,甚至有些屬靈人所行的亦不能一概而論地加以應用。”

研討:
1,提後二16“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面,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后書講的是“全部聖經”,聖經通過歷史,既有正面的教導供人學習,也有反面的教材教訓人儆醒。正反兩個方面,都足以爲訓。

2,關於反面教材,除《十步法》所列舉之外,最發人深醒的是:“智者”如所羅門犯罪、“偉人”如大衛王犯罪,和以色列人硬著頸項不斷犯罪。


31)關於研經者最大的滿足是解難題——最大滿足是多瞭解耶穌和他的道,更愛主榮耀主


《十步法》第二十二章參照註釋書,p315“研經者最大的滿足,是面對難題時能找著合適的答案。”

研討:
《十步法》提出的上述問題,關係到學習聖經的目的。我們學聖經不是爲解難題,也沒有那個水平。神的奧秘,人不可能全都瞭解。而且一些難題和個人得救及靈命長進的關係相距甚遠,也沒有必要都瞭解。如《十步法》p318-319啟示錄六六六數目的意義我們學習聖經只想多瞭解耶穌,多懂一些祂的道,更愛主,榮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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