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賴若瀚牧師十步釋經法誤導61例 (八 誤解比喻和神蹟)

41)關於把耶穌使死去的少女復活的神蹟,變成報死訊不必勞耶穌去——既砍樹又不見森林的閹割解經


《十步法》第八章大處著眼——注意經文的結構,p96
例二1:路加福音八章4050節…至少有三個不同的情況:
1. 管會堂的睚魯求耶稣去醫治他臨危將死的女兒。
2. 一個婦人静悄俏地從後面摸耶稣的衣裳繸子,血漏病就立刻痊愈。
3. 有人來告訴睚魯,說他的女兒已經死了,不必再勞煩耶穌去了
結論
俗語說:‘見樹不見林’,… 亦有人‘見林不見樹’… 真正要研讀聖經的人,必須兼顧兩方面。”

研討:
1,路加福音八40-48標題“治好血漏病的女人”,路八49-56標題“使女孩復活”(新譯本)。4056節,完整地記載了耶穌治癒血漏的婦人和使死去的少女複生的两個神蹟。《十步法》卻只摘選到50節,刪掉了51-56節耶穌使少女復活的神蹟。

2,就是在第50節,也清楚地記載了:“耶穌聽見就對他說:‘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兒就必得救。’”這是經文中最重要的屬靈訊息,也被《十步法》明目張膽地閹割掉,使49-50節“結構”只剩下“有人來告訴睚魯,說他的女兒已經死了,不必再勞煩耶穌去了”。


42)關於應用五餅二魚神蹟,把金錢全交給主——應該是榮耀神和堅固我們的信心


《十步法》第十三章實義解經的運用,p155-156
“A.應用性的解經
…例:五餅二魚的神蹟。…藉此應用並鼓勵信徒只要將自己所有的恩賜、金錢或時間全交給主,主必大大使用。這是將資訊的原則拿來應用,實在無可厚非…”。

研討:
1, 關於耶穌行神蹟(包括《十步法》例舉的,五餅二魚和平息風浪)主要的意義, 在約翰福音二章11節已經闡明,神跡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就是榮耀神,看到神的偉大、神的同在,使人相信耶穌。對基督徒的應用主要是,要榮耀神和不斷堅固我們的信心。

2,耶穌行五餅二魚的神蹟,彰顯了神的大能和榮耀。《十步法》將其應用為把金錢全交給主,不符十一奉獻


43)關於葡萄園比喻的真理,講外幫人先於猶太人——葡萄園比喻是主對彼得肉體的驕傲和功利心態的忠告


《十步法》第二十五章比喻的解釋,p348-349
“2.每個比喻都強調一項中心真理…
例一,葡萄園的比喻(太二十1-16)…
(3)這比喻的‘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的主題,在馬太福音第二十至二十一章的文理中再次出現。
a. ‘兩個兒子的此喻’( 太二一28-30)…
b. ‘兇惡園戶的比喻’( 太二一33-41)…
(4)從上文下理看,‘葡萄園的比喻’的中心資訊應該是:外幫人將要後來居上,甚至要先於猶太人,在神國的葡萄園裏蒙憐憫、得恩惠。”

研討:
1,“葡萄園的比喻”和“兩個兒子的此喻”、“兇惡園戶的比喻”三個比喻,對象不同,針對的問題不同,比喻的含意不同,不可作爲同類項並列。“葡萄園的比喻”的中心資訊,並非“外幫人將要後來居上,甚至要先於猶太人”。

2葡萄園的比喻的對象是彼得和門徒。
太十九23-30耶穌剛剛講完財主很難進天國,彼得炫耀自誇地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麽呢?耶穌回答彼得,在講完應許之後,接著用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引出葡萄園的比喻,是對彼得肉體的驕傲和功利心態的忠告。雖然彼得蒙召在前,如不在屬靈的敬虔上操練自己,就將要變爲在後。這個比喻,今天對我們每個基督徒,都有現實意義。

3,“兩個兒子的此喻”和“兇惡園戶的比喻”,是耶穌對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警告。
兩個兒子的此喻”耶穌講的是“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因信)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太二十一31)。
兇惡園戶的比喻” 耶穌講的是“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結果子的百姓。…”。


44)關於婚宴的比喻,不穿禮服是對主人極度不敬——用屬世的禮儀解經


《十步法》第二十五章比喻的解釋,p349-350
“3. 注意比喻中有關生活背景的資料,明瞭該比喻是否受當時任何風俗、背景或文化等因素所規限。…
例二,從現代婚禮習俗來看,我們不明白爲什麽不穿禮服參加婚筵會受到主人那麽嚴厲的對待(太二二11-13)。原來穿禮服赴筵是耶穌時代的習俗,不穿是對主人極度不敬。”

研討:
1,“婚宴的比喻”是耶穌對法利賽人講完“兒子的比喻”和“園戶的比喻”之後,所講的關於天國的比喻。
按以色列習俗,禮服是主人給人預備好的。“婚宴的比喻”講的是:“禮服”象徵著神白白賜給人的恩典,人卻拒絕神的救恩,與神的囯無緣。耶穌在這個比喻的結尾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正是以色列拒絕耶穌的寫照。
《十步法》把以“禮服”做比喻誤解“禮服”爲實物,説什麽不穿禮服不重禮儀對主人極度不敬,是不對的。

2,聖經不是一本禮儀教課書。行禮儀,是法利賽人的專長。耶穌注重人的內心,批評法利賽人假冒爲善。耶穌不可能從禮儀的角度,講天國的比喩。


45)關於用不義之官來比作神——不,是映襯修辭法


《十步法》第二十五章比喻的解釋,p354-355
例證:央求不斷的寡婦(路十八1-8
7.用不義之官來比作神,是否有不妥之處?
這比喻顯然是用不義之官反面地比作神,用寡婦比作神的選民——是世上軟弱無助的人,而且用寡婦的央求比作選民向神祈禱的態度。…
歸納總意…
5.總括來說,整個比喻的中心思想可歸納爲:世上極壞的官,尚且因爲一個無助的寡婦不斷央求而答應她;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豈不更要垂聽他們的祈求嗎?…必須常存信心,在禱告中恆切等候。”

研討:
1,此段經文在第一節,開門見山地講明,“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十步法》對經文的中心思想總括得對,但前面卻說“用不義之官來比作神”是一個原則性用詞不當的錯誤。

2這段比喻,耶穌並沒有用不義之官比作自己。而屬於“映襯修辭法,是用两個截然不同的相對襯:不義之官與神相對襯,使意義更加鮮明突出。類似的比喻如:“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太六26)不是把人比作飛鳥,是用飛鳥來映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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