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後現代主義離經叛道手法之六 信口雌黃胡說八道
解經《以弗所書》6:1-9,親子關係和主僕關係
「我們既然有一位偉大的、經過了眾天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就應該堅持所宣認的信仰」(希4:14)。我們宣認的信仰,是神的道。然而當今,美國某些後現代主義牧師在華人教會里,不傳神的道,也不是人的道,墮落到胡說八道。
要「堅持所宣認的信仰」,必須學會識別三種不同的道:
l 神的道。「兒女是耶和華所赐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给的賞賜。」(詩127:3)
l 神的道。「兒女是耶和華所赐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给的賞賜。」(詩127:3)
l 人的道,是憑人的智慧,教導如何為人之道。
l 胡說八道,是信口雌黃的罪惡之道。後現代主義離經叛道手法的特色之一是,打著聖經的幌子胡說八道。
下面,我們看三藩市某博士牧師,借解經《以弗所書》6章親子關係和主僕關係為名,是怎樣胡說八道的*1、*2:
1, 親子關係之一,兒女本是耶和華所赐的福分 ;博士說,往往不是愛,是更多的矛盾,甚致敵視。
l 神的道。「兒女是耶和華所赐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给的賞賜。」(詩127:3)
l 人的道。骨肉至親,尊老愛幼,享天倫之樂。「會桃李之芳園,序天倫之樂事」(李白《春夜宴從弟桃花園序》)。撫育教養子女,是為人父母的義務,不圖回報。「慈母愛子,非為報也。」(漢, 劉安)
l 胡說八道。博士牧師說:「當小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之後,往往帶來的不是愛或者說更多的和平,反爾是更多的矛盾。…兒子對爸爸媽媽說(英語),「我沒有說我要來到這個世界,你們為什麼把我放在這個家庭里?(英語)」你是爸爸,你是媽媽,你怎麼回答?(英語)他說,「(英語)啊,你們有問,如果你問的話,你今天就不會在這里」。當你看到這個兒子對父母親那種的敵視,父母親也同樣的會是這樣!」
「你不好好的來對你的小孩,以後有一天你要進養老院的時候,是你的小孩決定你進那一個養老院。對不對?我們做父母的,一定要想到,不單我現在的身份,是照顧養育我的孩子。有一天是反過來,小孩子會照顧我們。聖經這方面提醒我們做父母親的學會放手,學會知道兒女都是耶和華給我們的產業。」
評:
(1)「兒女是耶和華所赐的產業」是福不是災。
兒女是神恩賜給人最有價值的產業,最珍贵的禮物,是賞賜,是恩典和福分。人享受天倫之愛,是神給人美好的祝福。從神來的都是美善的,兒女不是更多的矛盾,不是累赘,不是负担,不是神给的災難,更不是仇恨。
當小孩子說錯話,正是父母憑著愛心,用聖經神的話語教育開導的機會。如動不動就把孩子的錯話,定性為「敵視」,而且「父母親也同樣的會是這樣」敵視孩子,就根本不配為人父母。親子之情,是人世間最自然、最可貴的感情。難道不應該想一想,天真無邪的孩子為何口出不遜?凡事,皆事出有因。耶和華所賜產業原是美好的福份;世間的親子矛盾,甚致悲劇,皆由人罪而起。豈可不加反省,對神不感恩反爾以怨報德!
(2)「兒女是耶和華所赐的產業」應倍加愛護;非為養兒防老。
兒女是神赐的產業,也是夫妻愛的結晶,應倍加愛護和重視,擔負起作父母應盡的,教養好子女的神聖責任,「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敬重順服(主) 」和好好的「養育兒女」(提前3:4、5:10)。父母對子女,出於對神賜產業感恩的心,和出於對骨肉親情的愛。華人都知道親情之愛是付出的愛,「慈母愛子,非為報也。」(漢, 劉安) ;而博士牧師要「好好的來對你的小孩」,為養兒防老。實為以謀取個人私利為出發點的,功利主義心態。
2,
親子關係之二。「在主里聽從父母」一生之久;博士抽掉「在主里」,并說「我相信保羅是針對(13-24歲)這一階段說的」!
l 神的道:「作兒女的,你們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作父親的「要照着主的教訓和勸戒, 養育他們」 (以6: 1-2、4)。「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6) 。要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主耶穌在升天前交代使命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11:29、28:20)
「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談論。」(申 6:2-7)「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 22:6、23:22)
l 人的道:孝,是中華傳統倫理道德的基礎,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美德。
「夫孝,德之本也。又,天之經也,民之行也」(《孝經》)。治國、平天下,始于修身,修身始于孝悌。儒家八德,孝悌忠信禮義廉耻,以孝为先。所謂「百善孝為先」。「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大戴禮記•曾子大孝》)。
《論語·為政》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說,孝不僅是贍養父母,你的狗和馬你都養着,能说「孝」嗎?「子云:小人皆能養其親,君子不敬,何以辨?」(《禮記•坊記》) 孟子說「孝之至,莫大于尊親」(《孟子·萬章上》),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礎上,尊敬順從父母,是孝的精神本质。「烹熟鲜香,嘗而荐之,非孝也,養也。」(《大戴禮記•曾子大孝》)
l 胡說八道。博士牧師说:「孩子不一定需要絕對服從作父母的。」
「〝要在主里聽從父母〞,但保羅這里所講的,是作兒女的一般性的要聽從父母?還是某一個階段要聽從父母?我自己的理解,不是永遠的聽從父母。就好像上禮拜所提到,人生的(幾個字聽不清),沒有一個需要絕對的服從另外一個人。……作兒女的,到第二個發展期(13-24歲)的時候,那個時候開始有一些獨立的思想,覺得父母親不是。但是這個時候,我們特別要學會的,就是要聽從父母。我相信保羅是針對這一階段說的。……小孩子到了青春期的時候,真的父母親講什麼,他都要做相反的。」
「兒女要學習聽從父母,〝要在主里面聽從父母〞。父母親所講的、所做的,你可能看不順眼,但是看在主的份上,你已經信了主,要學會放下來聽從父母。」
「從科学研究人的大腦的發展,是需要時間。我們以為懂,其實我們不懂。什麼時候才知道哪?等到你獨立的時候,…聽從父母,到了獨立之後,我覺得就沒有必要一定要聽。因為如果什麼都聽父母的話,家里面就出問題了。到底是聽太太的,還是聽媽媽的?對不對?…當小孩子要離開父母獨立之後,親子之間的關係變了,應該是變得比較像朋友這樣的關係。…」「父母親年歲大了,64歲以後那個階段,那個時候,英文叫做(英語),大家之間的關係反過來,是兒女照顧父母親。」
評:
(1) 「在主里聽從」,不是泛指的聽從。
「作兒女的,你們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6:1) ,用了前置詞(preposition)「在…里」,此文法表示,將聽從限定在在主的真理里,這個特定條件的范圍之內。並非博士牧師所說,一般泛指的「聽從」。而在主里教養兒女,則是為人父母的属靈責任。
「這是理所當然的,」,指兒女聽從父母,不僅是神的教訓,就是按照人的常理,也是無可爭辯毋庸置疑的。
(2)「在主里」就是在主的真理里面
以經解經,根據约翰壹書2章6節、馬太福音11章29節,「在主里」就是以弗所書6章4節所說的,作父親的「要照着主的教训和勸戒, 養育他們」,照着聖經上帝的道教育子女。「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 6:2-5) 「在主里」,指按照聖經靈命的教誨,非屬世的生活教導。
「在主里聽從父母」,就是子女要聽從父母關於:認識主、敬畏主、全心全意愛主,謹守主的誡命,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彰顯主的荣耀等屬靈真理的教導。
「要照着主的教训和勸戒, 養育他們」,指教訓和警戒孩子,必須照著主的心意,以主的道為依根據。而不是照著世界傳統的為人之道、道德規範或民風習俗等來教育。
博士牧師抽掉「在主里」的實質,避談「要照着主的教训和勸戒, 養育他們」,說什麼「要在主里面聽從父母,父母親所講的、所做的,你可能看不順眼,但是看在主的份上,你已經信了主,要學會放下來聽從父母」。把「在主里聽從」,說成靠主的人情「看在主的份上」,對父母「看不順眼」也無條件聽從,完全歪曲了聖經原意!
(3)在主內聽從父母,绝非只針對13-24歲這一階段,是一生之久。
父母,負有終生在靈命上教育子女的神聖職責。耶和華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談論。」(申 6:6-7)「教訓」一詞,希伯来文的意思是反复灌輸。「殷勤教訓」,指持之以恒不失時機地教導,盡最大努力使兒女明白。
「兒女」的原文,指一生一世不可改變的,家庭親子血緣關係。兒女和父母的關係,是终生的關係,不限於某一特定的年龄階段。按照聖經的教導,不論兒女年紀多大,在主里聽從父母,都是作兒女的本分。長大離開父母自已成家立業之後,仍要在主里聽從父母。
人之道,也要求尊敬順從父母。而博士牧師卻胡說什麼,「在主里聽從父母……是針對(第二個發展期13-24歲)這一階段說的」。
關於兒女13歲之前。難道不應該,子女出生就仰望交托給主。在孩子成長中言傳身教,從小就認識神、愛神、敬畏神,讓神扎根在他們心靈中嗎?
兒女離開父母獨立後,博士牧師借口「從科学研究人的大腦的發展」25歲成熟,親子關係變成「朋友這樣的關係」。說什麼,再聽父母的話,就和聽太太的產生矛盾!在父母65歲之後,照顧他們的生活就行了。
請問,如果按博士牧師,25歲後不再聽父母,只在父母年老後照顧他們生活。那豈不是孔子所批評的,只養不敬和養牲畜沒有區别了嗎?
(4) 從所謂科学研究腦發育25歲成熟,鼓吹不聽父母,並不科學。
博士牧師用很多篇幅,講科学研究人腦智力發育的過程,以說明25歲腦發育成熟後,不再需要在主里要聽從父母。這並不科學。
首先,美國绝大部分州,和中、英等多數國家,法律規定成人(Adult)年齡18歲,不是25。成人,標誌生理發育成熟,和具備了公民應有的基本素養。成人,是享有公民各項權力和承擔公民各種義務的獨立法人。
從屬靈上看,「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9:10),非以年齡為限。
其次,一個人從孩童步入成年,經歷很大的轉變,確實需要一個發育成長的過程。但是從罪的角度來看,人能夠成熟到消滅肉體的罪性嗎?根本不可能!人因先祖的罪,孩子生來肉體就有罪的本性(詩51:5) ,終其一生。當孩子成人,法律上不再需要父母監護可以自以為是了,加之青春旺盛的荷爾蒙分泌和缺乏生活錘煉的經驗,如不能管束好自己肉體敗壞本性罪的倾向,會比未成年(Minor)時更容易犯罪。因此兒女成人後,不是不再需要,而是更加需要父母以聖經上帝的話來教導。
再者,「神照著自己形像造人」(創1:27),人的科學對大腦究竟了解多少,博士就自認為懂得大腦了?
大腦,約有50到100億個(1011)神經元。一個人腦儲存的信息容量,相當於50億本書的圖書館。人腦遠超過世界最強大的計算機,但大腦的開發和利用僅10%,科學家公認,大腦還有大量的潛能有待開發。至今誰都說不清,上帝所創造的大腦的能力,究竟有多大。
例如音樂家莫扎特
Mozart1756年出生,12歲前大腦就超「成熟」了。他3歲展現音樂奇才;6歲成為出色的小提琴手和豎琴手,譜出三首小步舞曲、一曲快板;8歲寫出三部交響樂、三個小提琴奏鳴曲;9歲寫出鋼琴二重奏;11歲寫出歌劇《阿波羅與希亞欽杜斯》和四個鋼琴協奏曲;1768年寫出歌劇《牧羊人與牧羊女》、《善意的謊言》和一部彌撒曲,時年僅12歲。隔年受大主教提名為樂團首席小提琴手。莫扎特的作品有600多部,是世界最杰出的音樂天才之一。
(5) 孝敬,就是要尊敬聽從。
「要孝敬父母」。原文「孝敬」kabed這個字,是「很重、很有份量」,尊敬、敬重(給予尊荣)的意思。尊敬包括了孝。孝是聽從、順從父母。英文聖經,孝敬常翻譯為 Honor(荣耀),Respect(尊敬),或 Obey(順從,聽從)。
一生孝敬父母,就要一生尊敬聽從父母。
3,親子關係之三,編造Wilmont被孩子氣死的謊言,誇大喧染親子矛盾
博士牧師說:「英國有一個非常有名的,一個作家。他叫作 John Wilmont,是17世紀的一個人。他不但是一個有名的作家,而且是英國宮庭里面的一個作家。他就講了一句話,他說,「(英語)我在結婚之前,我有6個教小孩子的理論」。他下面有一句,「(英語)我現在有6個孩子,再沒有理論了」。我看他的出生年月日,1647到1680,33歲就走了,可能就是被這個孩子氣死了!」
而事實是:約翰·威爾莫特,羅切斯特 2氏伯爵,1647年4月1日生於牛津。英國貴族,酗酒和寫淫詩臭名昭著,33歲死於性病。*3
4,主僕關係之一,篡改歷史,美化奴隸制
l 神的道,上帝是愛。人人平等「在天上同有一位主,他并不偏待人。」(以6:9,使10:34)
l 人類歷史。奴隸社會指奴隸主擁有奴隸的社會制度,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中最黑暗的歷史時期。奴隸,是奴隸主的私有財產,不過是會說話的牲畜,沒有自由、沒有報酬,可以隨意打罵殘害甚至殺戮。最早的奴隸,來源於戰争中俘獲的外族人。洗劫擄掠、抓捕、拐賣、奴隸買賣等是奴隸的重要來源。羅馬帝國、古埃及,一些英法殖民地,和中國夏商周到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社會時代。現在各國,奴隶制度均屬非法。
l 美國歷史。美國第十六任總統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是美國最偉大總統之一。他親自起草頒布《解放黑人奴隸宣言》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領導歷時四年慘烈的南北戰爭,1865年4月9日以勝利告終。維護了聯邦完整,解放黑奴300萬,廢除了血腥丑惡的奴隸制度。
l 胡說八道。關於奴隸制成因,博士牧師說:「有一些人工作可能比較勤快,他的生活就好。有一些人的工作就不太勤快,他的生活就不好。不好就失敗,就只能向那些有飯吃的人來討。主僕之間的關係,就是這樣慢慢來形成。另外一個因素,可能因地受詛咒的原故,有一些人的運氣比較好,他那塊地就比較肥沃。另外一個,努力工作還是長不出什麼東西來。不是他不努力,是因為客觀的環境不一樣。那些沒飯吃的,也要求那些有飯吃的,慢慢變成他們的僕人。」
「《出埃及記》一開始的時候,以色列他們進埃及之前,因為地上有飢荒。所以後來只有法老王他有糧。其他的人都要去法老王那邊求糧。法老王倒過來就說,你要成為我的僕人,你耕種出來的百分之二十要給我。」
評:
(1) 肆意歪曲奴隸制形成的原因,美化奴隸主。
做為美國公民,大家為林肯總統解放黑奴的事蹟感到自豪。時至今日,世界各國都明令禁止奴隸制。博士明知「講到(奴隸制那個時候),我們都覺得非常的可怕」,他卻胡說,奴隸主成因是由於:「勤快」、「運氣比較好」。公然為奴隸主臉上貼金,為奴隸制唱贊歌。
(2) 肆意篡改以色列在埃及的歷史。
首先,以色列人到埃及,記載於聖經《創世紀》;不是博士牧師說的《出埃及記》。
以色列人開始到埃及時,法老待之很好。据《創世紀》記載:當時約瑟在埃及,受法老喜愛身為宰相。遇荒年,法老主動要約瑟對弟兄們說,「將你們的父親和你們的眷屬,都搬到我這里來,我要把埃及地的美物賜給你們」(創45:16-20) 。雅各率子孫共70人,從迦南下埃及,「約瑟遵著法老的命,把埃及國最好的地,給他父親和弟兄居住,做為產業。約瑟用糧食奉養他們。」(創47:11-12) 並非博士所說,以色列進埃及,「法老王倒過來就說,你要成為我的僕人」成為奴隸!
關於博士例舉的「耕種出來的百分之二十歸法老」。這是約瑟對所有埃及人定的常例,並非針對奴隸的苛政(創47:20-26)。
以色列寄居埃及430年,生養眾多,從原70人,發展到除婦女孩子外約60萬人,極其強盛,新埃及王法老開始殘酷迫害(出1:1-20,12-37) 。
5,主僕關係之二,以弗所書主僕關係,屬於適用於奴隸社會的相對真理 ;博士牧師卻說,當今「環境改變,但是這個精神應該還是可以適用」
l 神的道。保羅在以弗所書說,「你們作僕人的,要存著敬畏、戰兢和真誠的心,聽從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樣。…你們作主人的,也要照樣對待僕人,不要威嚇他們:你們知道,他們和你們在天上同有一位主,他并不偏待人。」(以6:5-9)
l 人的道。儒家主張推己及人的仁愛和博愛,「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反對蓄奴、買賣和殺害奴隸。儒家關于重視人的尊嚴之理念,已經化為法律。如公元35年﹐東漢光武帝詔書「天地之性人为貴﹐其殺奴婢不得减罪」。
l 胡說八道。博士牧師說,「二千年前保羅描寫的那個情况。主人有絕對的權柄,甚至把僕人殺死!二千年之後今天,情況不一樣了。……我相信以弗所書6章第5節到第9節,這個的(英語),這個的環境改變,但是這個精神應該還是可以適用」
「(《以弗所書》5章)21節講到彼此順服,也包括以後講到親子關係,也包括講到主僕的關係……最後我做一個總結:人際的關係:夫妻、親子、主僕,講來講去:第一個要講究的,是要彼此順服,好像聽從主,好像服侍主。第二,人人平等。最後需要互相的補足。」
評:
(1) 奴隸和奴隸主的關係,不適用於現今僱員和僱主的關係。
首先,從字意看。主和僕,是一詞多意的名詞。主人包括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 、接待客人的人、擁有奴隸的奴隸主,或歷史上僱用僕役的主人。僕包括
:奴隸主所有的奴隸,或歷史上被僱供役使的人、舊時男謙自稱為僕、現代官謙自稱公僕。基督徒認耶穌基督為主,自稱主僕。同為主、僕二字,含意大不相同,關係大不相同。
從人際關係看。奴隸社會,奴隸主與非自由人奴隸之間的主僕關係 ;和封建社會時,主人與自由人僕人的主僕關係,本質不同。和當代,出錢僱人做事的僱主老板與僱員之間的關係,更大不相同,不可相互套用。在當今公司里,你的頂頭上司不是僱主老板,頂頭上司的上司直到總經理,都是受聘僱者。董事會才是老板。老板鼓勵僱員愛公司,充分發揮每一個人的聰明才智和積極性。只會說「是」绝對服從的僱員,并不是好僱員。這和奴隸社會奴隸主與奴隸的關係,根本不同。
從真理的屬性看。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是辯證統一的兩個不同範疇。絕對真理是無條件的、絕對的;相對真理是相對的、有條件的。以弗所書6章5-7節的條件,處於毫無人性奴隸制時代的歷史環境,特指奴隸和奴隸主的關係而言,屬於相對真理。不是可適用於任何時代,包括當代僱主與僱員關係的,絕對真理。
從神的屬性看。神就是愛,奴隸制和神的道背道而馳。奴隸制受咒詛,才很快從人類歷史上消亡。討論任何事,都不能脫離當時當事的客觀歷史環境。在當時,奴隸毫無人權和生命保障的年代里,保羅一方面勸告奴隸,對奴隸主唯有像對主那樣绝對的、毫無條件的服從命令。否則,無法存活;另一方面明確告戒血腥迫害奴隸的奴隸主,「不要威嚇他們」,神連威嚇奴隸都不准。并且正告,主基督「并不偏待任何人」。這是對無法無天的奴隸主,嚴正的警告。
(2)把聖經中子女對父母和奴隸對奴隸主「聽從」關係,篡改為「彼此順服」
以弗所書中,子女對父母以及僕對主的關係,都使用「聽從」二字。然而博士說,「人際的關係:夫妻、親子、主僕:第一個要講究的,是要彼此順服」。公然篡改聖經。
6.「存敬畏基督的心」,才可能「彼此順服」在主的真理之中。不是無原則的「順服」。
l 神的道。「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做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好像順服主一樣,…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照樣凡事順服丈夫。」(以5:21-24)
l 人的道。互讓互諒,互敬互愛。
l 胡說八道。「順服,這個字在原文是,把自己甘心愿意的放在這個架構下面。所以作丈夫的不可以表示你的意見,不可以要求。但是妻子要學會放下自己的權力。然後,妻子不是說就不可以表示你的意見,可以和丈夫兩個人好好的商量。…夫妻之間意見不一樣,最後一定要按照丈夫的意見去做。我的主題是,最後50、50,作丈夫可以投那個差額否決權。把在平等當中,他投最後的一票來做決定。但是作丈夫的可以考慮,最後投的一票是用太太的那個意見來投,大家懂這個意思。…這是捨己的愛」。
評:
「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以5:21) 。說得很清楚,「順服」的前題條件是「要存敬畏基督的心」,才能彼此順服於主的心意;而博士牧師避講「敬畏基督」,把「彼此順服」說成,因為妻子甘愿放下自己,丈夫不可以表示意見,要用太太的那個意見來投決定性的一票。還美其名為「捨己的愛」。
人和人,遺傳基因不同,生長的環境不同,家庭和社會背景不同,所受教育和成長經歷不同,信仰或對聖經的理解不同,價值觀人生觀不同,有不同就有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值得慶幸的是,如雙方都敬畏順服基督,則不難在基督中達成共識,使人和人的關係在主爱中進行。這些挑戰,最終都成就為,榮耀主的見證。
聖經的「彼此順服」是對立的统一。统一在主里,不是無原則的「順服」。對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個根本属性。辯證法的同一性,指矛盾的统一性。同一性,由形式邏輯的同一律演化而来。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指它的條件性。同一律指,矛盾雙方思维的概念、判断、推理,在彼此認同的基礎上達成共識,不是矛盾的調和。只有同「存敬畏基督的心」,才可能在主的真理中達成共識「彼此順服」。
例如,夫妻在拉斯維加斯旅游,妻子要拉老虎機碰碰運氣,認為這算不上賭博,只不過玩玩而矣;但丈夫反對玩老虎機。夫妻都是虔誠的基督徒「存敬畏基督的心」,遇矛盾彼此都愿意順服於從聖經得來的啟示,結果達成了不玩老虎機的一致。
上例,如按博士牧師所謂「捨己的愛」來「彼此順服」:「作丈夫的不可以表示你的意見」,「最後投的一票是用太太的那個意見來投」去玩老虎機,豈不大謬!
綜上,博士牧師兩堂主日布道,大顏不慚地通篇信口雌黃。美國是言論自由的國家,可以自由地發表個人之見。博士牧師聲明「神的話不可改變,但是牧師的話,我是給你們做一些的參考」講明了,只是給你們參考!其問題在於,他不是以個人的名義講父母子女和主僕關係,是打著解經的幌子,明知「神的話不可改變」卻利用主的聖殿聖壇胡说八道,褻瀆神和教唆犯罪。
主日,本來何等的平安喜樂。而這位博士牧師在主日講主僕關係時,用下述牧師的笑話,道出了布道惡夢般心境的自白:「做牧師、傳道人,工作也是一種壓力。(英語人名)牧師講過一個笑話。講到一個牧師,有一次準備禮拜天要講道,心里面就很有壓力。睡覺也睡不好。有一天晚上,他就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已在講道,而且不嘵得講什麼東西。結果,那個時候他就從惡夢里面醒過來。當他醒過來的時候,他發現他正在講道!」
主啊,求你特別施恩拯救美國後現代主義猖獗的教會。
哈里路亞,阿門!
附*1.
講題:人際關係 親子
解經以弗所書 6章1-4節
12/07/2014
弟兄姐妹平安。……上個禮拜我們提到夫妻關係是最重要的一個關係。當一對男女決定結婚之後,通常大部分的都希望有一個孩子。 一般是能夠後繼,這個我們按中國就說,我們的家族,我們的後繼有人。但是另外一方面,是愛情的一個結晶。當小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之後,往往帶來的不是愛或者說更多的和平,反爾是更多的矛盾。有親子之間的矛盾,有因為小孩子來了,爸爸對小孩子的這個想法、教導的方式,跟做媽媽的又不一樣。這本來小孩子好好的,但是也會帶來給父母親一些的矛盾。
美國的一個非常有名的一個(英語),在電視節日里面,常常會給提供一些個給參加的人一些方向。他有一次提到,夫妻做爸爸媽媽,然後跟兒子的一些矛盾。兒子就對爸爸媽媽說(英語),「我沒有說我要來到這個世界,你們為什麼把我放在這個家庭里(英語)?」你是爸爸,你是媽媽,你怎麼回答?(英語)他說,「(英語)啊,你們有問,如果你問的話,你今天就不會在這里」。當你看到這個兒子對父母親那種的敵視,父母親也同樣的會是這樣!
我們今天《以弗所書》第6章第1到4節,會講到人際關係的第二講,親子之間的矛盾。……英國有一個非常有名的,一個作家。他叫作John Wilmont,是17世紀的一個人。他不但是一個有名的作家,而且是英國宮庭里面的一個作家。他就講了一句話,他說,「(英語)我在結婚之前,我有6個教小孩子的理論」。他下面有一句,「(英語)我現在有6個孩子,再沒有理論了」。我看他的出生年月日,1647到1680,33歲就走了,可能就是被這個孩子氣死了!
(英語)是一個敬拜聖經的學者,他寫了很多解經書,其中有一本(英語),是講到小傳道人的解經書。他里面就提到有一個人(英語),他沒有結婚,他的題目叫做「教導孩子的十誡」。就把十點怎麼樣教小孩子的都寫下來。後來他結婚,生了一個孩子。他講演的題目,就改了名稱了,叫做,「(英語)教養孩子的十項建議」。十項,不再是十誡。可能發覺這個要做不容易。後來他有了老二,他的講演題目又改了,他叫做,「(英語)教養孩子的十點,做為參考」,沒敢說是建議。後來他有第3個孩子,你猜他的演講的題目叫什麼?「(英語)」從那個時候,他再不敢演講!
今天我講這個題目,也跟教養孩子有關係。還好我只有兩個孩子,還可以講,就做為一種參考給大家。但是聖經的話是寶貴的,怎麼樣來解釋這些話,是我盡量的在神的面前去學習。對神的話不可改變,但是牧師的話,我是給你們做一些的參考。
我們一起來讀第1節到第3節,「作兒女的,你們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我們要了解,作兒女跟作父母之間的關係。我們要了解,人的發展到底是怎麼樣?我們有機會讀一些(英語),兒童的發展的話,你就會慢慢的知道,小孩子看起來跟一個大人好像很像: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兩個耳朵、大人會吃小孩子會吃、大人會拉小孩子會拉,看起來好像是小孩子是一個大人的縮影。但是,其實不是這樣。因為,最重要的是看不見,是在大腦(英語)。小孩子的腦部,跟大人的腦部是很不一樣。比如說前頭葉(英語),就是我們中間的這個地方。這個大腦就是我們很多思想各方面,就是在這個(英語)的地方。當然小腦的話,就是我們平衡,然後等等等等,詳細我們會看。但是前面那一部分,生下來的時候是小小的,在長大的過程中,慢慢的加進去、加進去、加進去,有一天(英語)。
大人可以做的,小孩子绝對做不了。不是你教他,他就會。你教,他也不會。因為他還沒有腦細胞,能夠做那個事情。
舉一個例子。(英語)這個是哈佛大學他們做一些研究。他們說,這個視覺。視覺,在媽媽的肚子里面,出生之前就開始記憶,但是所出生下來之後才慢慢的成長。可是語言要等到,6個月、7個月才開始比較溝通來學。因為有一些更高層次的認知功能,就要更後一點,一年之後才開始。有一天哪,到了14歲,還在發展當中,甚至有一些要到11歲才會比較(二字聽不清)。
上個禮拜提到,作父母跟孩子,作夫妻我們要,那個太太要順服丈夫。我們上個禮拜提到,順服這個字,是做妻子的自願把自己放在這個架構下面。但是哪,本來男跟女是平等,可是女的自願的,把自已的地位給放下來。
我們上個禮拜也稍微提到,這個人在人的世界里,沒有絕對的服從。但你有這樣的要求,對太太有這樣的要求。小孩子對父母也一樣。但是,聖經里面講到孩子跟作父母的,和丈夫跟作太太的,明顯的一個不一樣。因為,作太太的是用順服這個字,孩子的話哪,就要服從、聽從,這個在原文是兩個不同的字。孩子不一定需要絕對服從作父母的。但是在發展的過程當中,一定要了解到父母親已經有的,是我們作孩子的還沒有的。
這個線畫出到14歲,就是舉一個例子。14歲後,還在發展的。但是我們先看這個例子。當我們看到一個嬰孩的時候,我們很喜歡的一個遊戲是什麼遊戲?(英語)把手捂住眼,當張開你的手的時候,小孩子一般都會笑,對不對?為什麼他會笑?為什麼他會笑?因為小孩子,你看不見那個東西就不存在,看不見就不存在。當爸爸媽媽和小孩子逗玩,當用手把眼蓋起來的時候,對小孩子來說,他的眼睛已經不存在了。忽然之間,把手一張開,他看見眼睛。啊!這個小孩子會很興奮。這個在心理學,叫作(英語)(幾個字聽不清)。小孩子要到1歲到兩歲,大了才發展到一個地步,能夠了解原來看得見才存在。
第二個例子,這個叫(英語)体積的恒常。如果你跟小孩子拿兩個杯,一個杯比較窄比較高,一個杯比較寬。然後你拿牛奶或桔子汁,你從一個高的杯,倒到一個比較寬的杯,當然這個水平線就比較低一點。你問那個孩子,「兩杯桔子水,那一個比較多?」小孩子怎麼回答?「高的那個比較多」。你明明從一個杯,倒到另外一個杯子,才問他。你再把寬的杯倒回到高的杯,再問他。他還是說,「高的杯子比較多」。因為,他只會判斷高度。對体積的恒常這個概念,一直到小孩子4歲到5歲,他的大腦才發展到一個情況,他能夠了解。
這小孩子的腦和大人的腦是不一樣的。也就是這個原故,為什麼法律要到16歲、18歲才可以(英語)。不需要對小孩子、青年人一些限制,乃需要保護這些個年青人。以後很多的州,美國就說孩子要到21歲才可以喝酒。21歲的時候,才有分辨的能力。為保護這些個年青人,不讓他們喝酒(幾個字聽不清)。差不多到25歲,25歲的時候特别的地方,你們知道嗎?通常你要買汽車保險,25歲你的保險費就比較低。還沒到25歲之前,比較高。保險公司就是要保護你,他也在保護他自已。因為他知道,到25歲開車,你的大腦才會發展到那個地方。
所以,了解到兒童的發展,幫助我們了解孩子和父母親之間的關係。簡單的說,當孩子一生下來的時候,1歲到12歲這個階段,我叫他一個(英語),是有依靠的第一個階段。這個階段,小孩子一般是會比較聽爸爸媽媽的話。他們有的時候會反叛,但是他們反叛的原因,是因為自我精神比較強,他要這個,他就要。這個階段比較(英語)。
大体的跨過1歲到12歲,到了第二階,13歲到24歲。我说(英語)這個時候,孩子還會有很多的自我中心。但是那個時候還有一個不一樣的,他開始有比較強的判斷力。當他有這個判斷力的時候,他看到父母親不對的地方,而且看到父母親說的和做的不一樣。他的改變,一般只是因為他的自私,乃是因為他瞧不起他的父母親。
一直到25歲,有的時早一點到了。這孩子可能結婚,可能會買車子,有了便宜的汽車保險,有自已的工作,那個就是一個獨立體。我就特別鼓勵我們當中年青的(幾個字聽不清)弟兄姐妹這個香柏樹。我了解一下,假如你跟你的父母親有矛盾,看你一下,你自已在那一個發展的時期。有可能看到父母親不對,有可能看到有些地方沒有做到比較好。但有一個可能性,你的判斷力就在那個地方,你判斷錯誤。
當人差不多到25歲,聖經提到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可能25歲,可能是20歲,這個線不是很重要。但是哪,人的時候,上帝給我們的就是讓我們成為獨立,不永遠的寄人籬下在父母的下面。
剛才我提到一些,是心理學家他們研究的一些結果。這個就是,上帝創這我們的時候是什麼樣子。
這個獨立期,一直到差不多到64歲。從65歲開始,就簡單的說就進到(英語)。可以判斷,就依賴別人了。現在已經依賴你的孩子來照顧你,可能是70歲,有一些可能要到75歲。
大概要了解的這三個,這個依賴期跟獨立期。我們在了解之後,我們看一下從《以弗所書》第6章第1到第4節所描寫的,在經文里面保羅就說,你們作兒子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但保羅這里所講的,是作兒女的一般性的要聽從父母?還是某一個階段要聽從父母?我自己的理解,不是永遠的聽從父母。就好像上禮拜所提到,人生的(幾個字聽不清),沒有一個需要絕對的服從另外一個人。所以如果我們看見我們的父母比自己的孩子大25年這個約數。我們就看到作兒女的,到第二個發展期的時候,那個時候開始有一些獨立的思想,覺得父母親不是。但是這個時候,我們特別要學會的,就是要聽從父母。我相信保羅是針對這一階段說的。
(指字幕)看到這個小孩大概1歲到12歲。「我不喜歡吃青菜」,父母親一定逼他吃,他就非常的不高興。看到一個笑話,小孩子就被爸爸媽媽逼著吃,非常苦。但是他在教會主日學,學了詩篇第23篇。他在吃之前,他就說,「感謝你在我敵人面前擺設宴席」(笑)。對方還是吃了,心里面很不服氣。這個是第一個發展期的時候。
但是如果到了第二發展期。(指字幕)這個女孩子己經長得非常的漂亮,喜歡選衣服。它講到一個女孩子去服裝店,看了很久有一套衣服非常喜歡,就買下來。回來之後,過了兩天她又回到那個店里面。就跟那個店主人說,「對不起,我要把這個衣服退掉」。那個店主就問她說,「那天你看這衣服看的很久,你也覺得很喜歡哪」。那個孩子說,「是的,現在我還是很喜歡。但是我發現我回家之後,我爸爸媽媽也是很喜歡。」
你爸爸媽媽喜歡的什麼樣,小孩子就反對!她就把這個裙子退回去。當然這個比較誇張的一個說法。可是小孩子到了青春期的時候,真的父母親講什麼,他都要做相反的。
到了第2節第3節,保羅繼續的說,「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這一點我的理解,是不單是只針對13歲到24歲那個階段,乃是一生之久。……
我小的時候,非常不懂事。父母親讓我做什麼事,一定要有報酬才會做。爸爸下班回來很累。他說,「兒子你替我捶背」。我說,「好!捶背100下,得1毛錢」。爸爸有時去叫我買報紙,報紙那個時候2毛錢。我說,「給我3毛錢,我替你買一份報紙回來。」什麼都要錢。可是到了第二階段,到了13歲之後不要錢了,要什麼?賭氣呀!賭氣!爸爸要我去買報紙,我就說「為什麼哥哥不去?為什麼姐姐不去?」我19歲就離開家,來到美國讀書。
當中有一段時候,爸爸因為看到我去教會非常生氣,他非常的不高興。我們家是拜拜的。我那時聽了祖訓,就覺得我不該現在來拜拜。家里面從我哥哥開始,然後我姐姐,他們都燒香跪下來。然後到叫我,爸爸說,「你可以站著」。那個時候,我硬著頭皮向窗外看,爸爸講什麼我都裝做沒有聽到,這樣做忍過去。沒想到妹妹跪下來燒香之後,過了十分鐘,爸爸說,「景輝,怎麼媽媽你都不拜了,明天我走了,你也不會拜我」。想到爸爸要想到自已走,這樣的話來罵這個兒子。我想爸爸也是非常的難過,但是那個時候,我還忍著往窗外看。第一次都忍過了,第二次也要忍下來,果然第二次也忍過了。
那時候的時候,我就跟上帝建立了(幾個字聽不清),怎麼說我不孝順?從那時候開始,我做一個孝順的兒子。從那時候開始,爸爸要買報紙,買面包,一定去買。在香港要考進大學的重要考試,下午考試,早上我還是到外面去買菜。爸爸後來工作停掉,我就陪爸去走路,上山下山,直到我來美國的時候。我自已覺得,可能是爸爸最疼的一個兒子。……
兒女要學習聽從父母,要在主里面聽從父母。父母親所講的、所做的,你可能看不順眼,但是看在主的份上,你已經信了主,要學會放下來聽從父母。但是,這個不是單線的,作父母的,作爸爸不要激怒孩子。然後在第4節後面有講,乃是要好好的來教導勸戒他們,我相信這是一生之久。當然,我們也要學會,按照我們的兒女的年齡,怎麼樣來教導?怎麼樣勸戒?要有技巧,也要用不同的方式。……
作父母跟作兒女之間產生問題,但是神的設計確是這樣,叫我們一代一代的,而且不但是養兒育女,乃是要把上帝的話,上帝的戒命傳遞給他們。
我們一起禱告……哈里路亞,阿門。
註 本文,根据教會 MP3 錄音記錄,以教會公布的 MP3 為準。
附*2. 講題:人際關係(主僕)
解經以弗所書6章5-9節
Dec.21,2014
弟兄姐妹平安,弟兄姐妹喜樂。……
今天講到人際關係的第三講,保羅講到主人跟僕人。
在保羅那個時代,是一個非常棘手的一件事情。因為在羅馬的統治下面,主人有絕對的權柄,僕人需要绝對的順服。而且,僕人就好像主人手中的一個東西,主人喜歡怎麼樣,就怎麼樣。不但僕人要服侍主人,而且他的生命,完全是操縱在主人的手中。有點像中國的一句話,「君要臣死」,怎麼樣?「臣一定要死」。就是這樣沒有選擇,很可怕!我們講到,我們都覺得非常的可怕。但是羅馬的那個时候,就是這樣!
我們要了解,保羅講到主人跟僕人的關係之前。我想值得我們回顧一下,第一跟第二講,講到夫妻的關係,跟兒女的關係。我希望大家溫習一下,有幾個原因:
一方面是,當我講到夫妻關係的時候,一個姐妹說,我第一次聽到有人這樣來講,這樣的激勵人。然後上個禮拜,講到親子關係的時候,我覺得我意猶未盡。時間不夠,有些沒有講完。但是更重要的就是,這三者有一個連帶的關係。到最後講到結束的時候,我會做一個總結,講到人際的關係。
我們講這個夫妻關係的時候,我們就說一般人會從22節開始看一下。其實嚴格來說,應該從21節就開始看。因為22節在原文里面,沒有一個動詞。這個要服從自已的丈夫,要服從這個字,是翻譯的人加進去的,原文沒有。所以要了解22節的意思,一定要從21節開始看。要從存敬畏的心彼此順服。然後兩個禮拜前,我就說夫妻之間關係,不是單線的太太順服丈夫,乃是要彼此順服,我們就能掌握那個21節,那個精神。我們就能夠了解夫妻之間的關係。
嚴格的說,21節講到彼此順服,也包括以後講到親子關係,也包括講到主僕的關係。這個在後面,我會講。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照樣凡事順服丈夫。」這是聖經上帝所講的話。…順服這個字在原文是,把自己甘心愿意的放在這個架構下面。所以作丈夫的不可以表示你的意見,不可以要求。但是妻子要學會放下自己的權力。然後,妻子不是說就不可以表示你的意見,可以和丈夫兩個人好好的商量。但是作太太要學會不堅持自己的想法。我對丈夫這樣說,夫妻間兩個人,夫妻之間意見不一樣,最後一定要按照丈夫的意見去做。我的主題是,最後50、50,作丈夫可以投那個差額否決權。把在平等當中,他投最後的一票來做決定。但是作丈夫的可以考慮,最後投的一票是用太太的那個意見來投,大家懂這個意思。…這是捨己的愛…
我們講到親子關係的時候,我就選擇這樣一個圖畫,講一個人的成長有四個階段。簡單的說,第一個階段(英語)小孩子還不懂事,什麼都是以自我為中心。那個時候,他依賴父母。但是有的時候,也會因為這個原故,給父母帶來很多的麻煩、反叛。
但是,真正的反叛,是到了(英語)這個階段,開始懂事,開始不同意父母所做的,那個問題就更大。我相信,保羅講到以弗所書6章第1節到第4節那個階段,相當的程度是針對這個的階段。我鼓勵我們年青人,特別在13歲到24歲這個階段,你還沒有離開父母之前、經濟獨立等等,要學會特别的聽從父母。我也覺得,從科学研究人的大腦的發展,是需要時間。我們以為懂,其實我們不懂。什麼時候才知道哪?等到你獨立的時候,等到你成為父母的時候。在這個時候,往往是太晚了。但是,做父母的,也要學會不要激怒小孩子。要知道在那個階段,我們就要對小孩子,和平和氣的來對待兒女。
但是在這一階段,有兩個很重要的,就是:做兒女的孝順父母,這個是一生之久;聽從父母,到了獨立之後,我覺得就沒有必要一定要聽。因為如果什麼都聽父母的話,家里面就出問題了。到底是聽太太的,還是聽媽媽的?對不對?
聖經教導,人一定要會獨立,差不多25歲左右,人要學會離開父母。那個時候,做父母的也不要要求兒女都要聽。……當我們的小孩獨立了,我們就學會有機會怎麼樣教導勸戒。不然的話,甚至是貽誤你的小孩。
在這個圖畫里面,我們看到小孩子在25歲之前,差不多25歲之前,是父母來照顧小孩。可是當小孩子要離開父母獨立之後,親子之間的關係變了,應該是變得比較像朋友這樣的關係。然後等到父母親年歲大了,64歲以後那個階段,那個時候,英文叫做(英語),大家之間的關係反過來,是兒女照顧父母親。
一個小小的笑話,就講到父母親對小孩子,一定要好好的來對他們。這個笑話這樣說,你一生(英語),你不好好的來對你的小孩,以後有一天你要進養老院的時候,是你的小孩決定你進那一個養老院。對不對?我們做父母的,一定要想到,不單我現在的身份,是照顧養育我的孩子。有一天是反過來,小孩子會照顧我們。聖經這方面提醒我們做父母親的學會放手,學會知道兒女都是耶和華給我們的產業。
在這個對比下面,我們進入今天這段經文。做僕人的,從第5節到第8節。然後做主人的,只有一節第9節。……先講一下主僕的關係。上帝的心意當中,有沒有夫妻的關係?…親子的關係在創造的時候有沒有?…主人僕人觀念。是犯罪之前還是犯罪之後?…從神跟人的關係里面,就有主和僕的關係。上帝是主,亞當、夏娃是僕人。但人與人之間有沒有主僕的關係?好像沒有。如果你從聖經看出來,請教我一下,我還在學習。
主僕的關係,是因為人犯罪之後。我們知道人犯罪之後,就受到詛咒,女的生育之苦,男人要努力工作才能糊口。有人說,這樣辛苦的工作,是為犯罪上帝帶給我們的刑罰。所以如果今天有上班族,或者上班很累,其實跟上帝對亞當的懲罰有關係。但是那個時候,懲罰人要努力的工作才能糊口,還沒有這個主僕之間的關係。可是後來慢慢演變到,有一些人工作可能比較勤快,他的生活就好。有一些人的工作就不太勤快,他的生活就不好。不好就失敗,就只能向那些有飯吃的人來討。主僕之間的關係,就是這樣慢慢來形成。另外一個因素,可能因地受詛咒的原故,有一些人的運氣比較好,他那塊地就比較肥沃。另外一個,努力工作還是長不出什麼東西來。不是他不努力,是因為客觀的環境不一樣。那些沒飯吃的,也要求那些有飯吃的,慢慢變成他們的僕人。《出埃及記》一開始的時候,以色列他們進埃及之前,因為地上有飢荒。所以後來只有法老王他有糧。其他的人都要去法老王那邊求糧。法老王倒過來就說,你要成為我的僕人,你耕種出來的百分之二十要給我。然後這土地慢慢全部屬於法老。這個是在歷史的演變當中。不過到了保羅的那個時代,這種主人和僕人的關係,就更嚴重。
……有時候做牧師、傳道人,工作也是一種壓力。(英語人名)牧師講過一個笑話。講到一個牧師,有一次準備禮拜天要講道,心里面就很有壓力。睡覺也睡不好。有一天晚上,他就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已在講道,而且不嘵得講什麼東西。結果,那個時候他就從惡夢里面醒過來。當他醒過來的時候,他發現他正在講道!做牧師也不容易……
我們一起來讀第5節到第8節,…這個圖畫就是二千年的保羅所描寫的那個情況。這是保羅對我們的提醒,這是二千年前保羅描寫的那個情况。主人有絕對的權柄,甚至把僕人殺死!二千年之後今天,情況不一樣了。我們很少的會看到這種主人和僕人的關係。的確,在我們今天來說,這段經文我們的應用該是如何?
我們再看今天的主僕的關係,…現在的架构和保羅兩千年前的時候,非常非常不一樣。我們作僕人的心態,我們的表現也不一樣。…人與人之間就不再存在以前那種關係。但是,在這個關係里面,還是有主人或者說僱主、下面還是有僕人,還是有僱員。作僱員的心態,就要像第5節到第8節里面所說的,用誠實的心聽從,甘心服侍,好像服侍主。……我們就要按那個來調整我們的心態。
……我相信以弗所書6章第5節到第9節,這個的(英語),這個的環境改變,但是這個精神應該還是可以適用。……
最後我做一個總結:最後,人際的關係:夫妻、親子、主僕,講來講去:第一個要講究的,是要彼此順服,好像聽從主,好像服侍主。第二,人人平等。最後需要互相的補足,相互。
我們一起來禱告。
註 本文,根据教會 MP3 錄音記錄,以教會公布的 MP3 為準。
附*3.
John Wilmot second Earl of Rochester was born in Oxfordshire on 1 April 1647, and died
there on 26 July 1680, notorious because - as Samuel Johnson put it - "in
a course of drunken gaiety and gross sensuality, with intervals of study
perhaps yet more criminal, with an avowed contempt of decency and order, a
total disregard to every moral, and a resolute denial of every religious
observation, he lived worthless and useless, and blazed out his youth and
health in lavish voluptuousness". http://www.druidic.org/roc-bio.htm
John Wilmot, 2nd Earl of Rochester (1 April
1647 – 26 July 1680) was an English Libertine, a
friend of King Charles II, and the writer of much satirical and bawdy poetry.
Much of Rochester's poetry suggests that he
was bisexual.
By the age of 33,
Rochester was dying, presumably from syphilis, gonorrhea, other venereal
diseases, as well as the effects of alcoholism. https://www.flickr.com/photos/60861613@N00/403439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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