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是被神揀選,蒙恩的民族,但因為不斷犯罪,屢受批評,屢遭審判,又屢蒙神拯救。耶和華對以色列的審判和拯救,是人類歷史上非常重大的事件。“神是公義的審判者”( 詩七11),和“耶和華(是)你們的救贖主”(賽四三14),這個主題貫穿於《聖經》中。審判和拯救,是神聖潔、公義和爱的彰顕。
舊約《聖經》中有15卷經書,記載了關於神審判以色列,和施恩拯救被擄子民〔1〕。最早在耶和華和摩西立約時,祂就預言了遵約得福和違約召禍。以後又通過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等眾先知,不斷告誡以色列。可惜以色列“驕傲狂妄”藐視耶和華(賽一4、二12),對神的諄諄教誨置若罔聞一意孤行,終於受到審判國破家亡。耶和華又拯救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
通過耶和華對以色列的審判和拯救,神要告訴人什麽信息? 對此,大體有四種不同的解讀:
◆有的認為,神的舊約計劃,以失敗告終!
◆有的認為,神的審判,不人道!
◆有的認為,審判救贖是神的再創造。我們也可以像以色列那樣,生命為榮耀神!
◆有的認為,以色列受審判是一個負面教訓,告誡人不要重蹈復轍。神審判和救贖的最大意義, ,是叫人認識耶和華,認識罪,認識耶穌和敬畏順服神。
我們究竟應該怎樣來理解,神的這個啟示呢? 讀《聖經》,常逐句逐字的學,十分重要。本文試圖從宏觀,探討神審判和拯救以色列的意義。這是一個很大,又十分重要的課題。我自知學淺,憑愛主和慕義之心壯膽提出,如有按己意誤解《聖經》之處,懇請賜正。希望通過大家研討,在聖靈的光照之下,領悟神所啟示的正義,能夠辯明是非在真道上取得共識。
一, 舊約失敗論
持舊約失敗看法者認為,神揀選了以色列,但以色列民犯罪,致使神的舊約計劃失敗。
神揀選以色列,和以色列民犯罪受審判,都是事實。若從人的智慧,稱之為失敗似乎無可厚非。但問題是,神的智慧,結局早在神計劃預知和運籌帷幄之中,因此絕非失敗。如說舊約失敗,不僅不符合史實,實質上既否定了神舊約計劃的正確性和必要性,也質疑亵瀆了耶和華全知全能的神性。
歷史完全在神的掌控之中,耶和華說:“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耶一15)。全知、全能的真神,豈有不知、不能,和失敗的事嗎!? 耶和華對以色列的審判和拯救,成就了神在舊約律法時代所預定的計劃,“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規的結局。”(賽十23)
主前1406年耶和華在西乃山與摩西立約時,就指明了:遵約得福、逆命召禍“必将你們交在仇敵手中……散在列邦中”。神也預言,為紀念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不會棄绝以色列,會拯救他們(利二六14-46)。
耶和華在摩押地重申立約的話,“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申三十15);指明遵守戒命者的福分,和違約者的咒詛,“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申二九23-28)。 如耶和華對以西結所說:“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 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結二十23)。耶和華也預言了“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 申三十3)。
回顧這些歷史事實說明,神早就知道以色列是硬著頸項的子民,早就預言了審判和救贖回歸,這樣的結局。正因為會有這樣的結局,神派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拯救世人。舊約是新約的必由之路。如若僅靠舊約,就可以成就神全部的救贖計劃,就沒有新約的必要了(來八7)。
1,既然神早就知道,以色列犯罪受審判,為何還要揀選以色列? 是否有選人不當的問題?
揀選,是神的主權,自有衪的道理,人無權過問,無權妄加猜測和評論。其正確性和必要性,更無容質疑。
猶太人,只佔全世界人口的千分之二,卻涌现出耶穌和亞伯拉罕、大衛、爱因斯坦等一大批伟大人物,并囊括了諾貝爾獎的五分之一,為人類做出了杰出貢献。因此,人們不得不公認,猶太民族是一個人類中“最优秀”的民族。通過神揀選以色列,和以色列不斷犯罪受審判和被救贖,我們所能理解被揭示的是:就是人類最优秀的族類,因罪既不能靠人的智慧得救,也不能靠律法稱義,唯有信耶穌靠基督(賽五三),這個真理。
2,舊約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麽? 能不經過舊約,直接進入新約嗎?
《聖經》啟示,神拯救人類的偉大計劃,分為三大步驟:舊約律法時代;新約恩典時代;以及將來千禧年的國度時代。舊約,是神完整的拯救人類計劃的第一步,不經舊約,直接進入新約,有如想跳過基礎教育,直接進入高等教育,绝不可能。
亞當夏娃犯罪被逐出伊甸園後,在世上繁演眾多,“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處於無法無天的“敗壞”狀態(創六5、11-12)。舊約頒布『十誡』,規範了人和神之間關係,和人和人之間關係的準則。“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在某种意義上來說,是對“法盲”進行的“立法”和“普法”教育。
沒有舊約,不可能進入新約。人有認罪之心,才可能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而且耶穌來,並不是廢掉舊約律法,“乃是要成全。… 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癈去,都要成全”(太五17-18,羅三31)。“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要愛人如己”,是兩條最大的誠命和律法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二37-40)
二, 不人道論
有人抨擊“發怒最多的是神”,抨擊神預言審判以色列,“這類咒詛并不人道,‥‥ 竟然曾出自耶穌的口”。
耶和華審判以色列,除滅了三分之二的猶太人;路加福音十九章44節耶穌對以色列警告性的預言,應驗在羅馬大軍攻陷耶路撒冷殺了上百萬人,是很慘。但我們不應錯把“慘”和“慘無人道”混為一談,要明白,為什麼會這麼慘?若承認“公義的審判”,就不存在“不人道”的問題了。
“人道”指愛護人、尊重人的社會準則。“神就是愛”(約壹四16),為人類樹立了愛的最高典範。抨擊神的審判不人道, 是對神是愛的質疑和否定,也是客觀上在為以色列開脫罪責。
1,審判,是神公義的彰顯。
“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神審判,制止犯罪,按照公義
獎善懲惡。對祂的子民,衪揀選視之為寶的以色列(賽四三4、15),也“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鴻一3),是神公義的彰顯。
以色烈不斷犯罪多次受到審判,例如:因拜金牛犢被擊殺3千人(出三二28);因拜偶像一天倒斃了二万四千人(民二五1-9,林前十8);主前722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所滅(王下十七5-6);主前586年,巴比倫滅南國猶大(王下二五,耶五二);以色列民,三分之一遭瘟疫、饑荒而死;三分之一倒在刀下;三分之一被擄,国破家亡(結五12)。主後70年,以色列再受審判,耶路撒冷遭羅馬帝國血洗,110萬人喪生,9萬7千人被虜為奴 。
通過以色列受審判,應該明白,叫人死的不是神,乃是罪(羅六23),是人犯罪不聽勸戒,不肯改悔,拒絕接受錯過了被神拯救的機會。神曾無數次歸勸和警告以色列,他們仍硬著頸項犯罪,受到審判是其死不改悔“罪惡的結果”(耶四18),是“作惡自害”(賽三9),咎由自取的罪有應得。“因自己的罪受罰, 為何發怨言呢?”( 哀三39)
每一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中国古人都懂得“自作孽,不可活”(《尚书•太甲中》)這個道理。人自己作孽,“自作自受”(《孟子•公孫丑章句上》),自食惡果。如,醫生勸人戒煙,講吸煙是導致肺癌的首要危險因素。不少人不肯聽,得肺癌死了;又如,罪犯被法官依法判處極刑,人豈可顛倒是非,不感激醫生治病救人和法官申張公義,反倒去責怪他們?!人拿不出任何“理由”,責怪神“不人道”!
“神爱世人,… 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衪得救。”(約三16-18)。耶穌為拯救世人,不惜在十架捨命,人有什麽顏面,誹謗神“不人道”!
2,神審判以色列,是神是爱的彰顯,為要人離開惡道。
神審判,是父神管教他的兒女,並非為了懲罰而審判。神管教的出發點是爱,“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十二6)。管教的目的也是為了爱,是為“煉盡你的渣滓”(賽一22-25),“教訓你使你得益處,引導你所當行的路”(賽四八17)。
耶和華有豐盛的慈愛,衪語重心長地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結十八23)。神有豐盛的慈愛,衪不希望人硬著頸項不斷犯罪自食惡果。耶和華慈父般親切呼喚以色列“轉回把,離開惡道”(結三三11),呼召人改悔,可惜人一意孤行。
《聖經》約拿書,記載了耶和華差派先知約拿到尼尼微,宣告神的審判:“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尼尼微王和全城百姓,禁食、人與牲畜披麻,切切求告。神“見他們離開惡道, … 就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三)。尼尼微是亞述帝國的首府,亞述是以色列的敵國。約拿書講的是,外邦敵國人認罪悔改,得神赦免。雄辯地証明了,審判是為了愛。又如,所多玛惡貫滿盈死有餘辜,耶和華仍允诺;如有十個義人“為这十个個的缘故,我也不毁滅那城”(創十八32)。神愛世人,是满有悯恤和恩慈的主。神的大愛不偏待任何人,包括外邦人,更何況對衪的子民? 耶和華曾對耶利米說:“看看(耶路撒冷)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没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耶五1)。如若人能從罪中改悔,就不會遭受審判的災難了。
3,神預言審判,諄諄告誡要人改悔, 彰顯了神的愛。
耶和華說:“自從我領你們的列祖出埃及地那一天,我已鄭重警告他們,直到今日,我仍不斷警告他們”(耶十一7新译本)。神又通過眾先知不斷警告以色列。如果從最早一位先知亞希雅,在主前930年預言審判算起(王上十四14-16),到主前586年耶和華審判的日子猶大國覆亡,長達344年之久!在這麼漫長歲月中,神殷切地期待,給人改悔的機會,以色列人“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耶十一8),白白辜負了神的期待和大愛。
耶和華通過以賽亞等先知,還對亞述、非利士、埃及、巴比倫等列國,發出審判的預言(賽十三至二三,耶四六至五一,結二五至三二)。神在審判之前,發出預言,就是給人改悔的機會。但他們并沒有從尼尼微王悔罪獲救的榜樣中,接受教訓改惡從善,肆無忌憚地繼續犯罪,結果按照耶和華的預言,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三,再創造論
持再創造觀點者認為: 「被擄的猶太人,從巴比倫回到耶路撒冷,家破人亡殘垣斷牆很淒慘的。但是神說:“你們還是我的榮耀”。神把猶太人帶回到耶路撒冷,這本身就是個再創造的過程。
上帝是創造主,他有能力,他創造一切,又能夠再創造。有人可以創造,但是不會修理。但是上帝有辦法創造,有辦法再把他修成原來的樣子。到今天,有什麼兩樣嗎?沒有兩樣。我們的生命是神所創造的,我們如果失敗了,上帝依然有能力,可以再創造我們。問題是,我們能不能体會,能不能回轉。我相信,我們可以像以色列這樣來經歷生命為榮耀神。」
首先,《聖經》中講神創造,但根本没有神“再創造”這種提法。“再創造” 論,是持再創造觀點學者的個人創造。
“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7),但神為什麼沒有“再創造”,而選擇了獨生愛子耶穌基督在十架捨命,來拯救世人呢?再創造論,片面強調神的大能,卻忽略了神的公義。
我們不能認同再創造之一。耶和華拯救,國破家亡的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和神創造人,人犯罪後被再創造,是性質完全不同,根本不可相比的兩件事。前者,是神給以色列一個“追念玷污自己的行為”(結二十42-43、三六32),認罪改悔和重建复興的機會;而後者,并沒有這種事例。全然聖潔的神創世“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衪所創造的人本甚好,是罪使人墜落。神沒有通過“再創造”,把人變回到無罪。
我們不能認同再創造之二。《聖經》告訴人,神無所不能,但神绝不會“再創造”,使人回到神創造時原來無罪的樣子。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神,唯有耶穌十架寶血代人做贖罪祭,洗淨人的罪和不義。再創造論貌似稱頌神的大能,實則亵瀆了神的公義。
我們不能認同再創造之三。再創造,是一條不需要耶穌基督,靠所謂的“再創造” ,使人與神和好的得救之路,其要害是不需耶穌。而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救主,“除衪以外,别無拯救”(徒四12)。
我們不能認同再創造之四,是把以色列犯罪的反面教訓,詮釋成“生命為榮耀神”的榜樣。
《聖經》明確告訴人,“耶和華以大能的手指教我,不可行(以色列)這百姓的道”(賽八11),不可學以色列,不要重蹈以色列的覆轍。然而再創造把耶和華說:“你們(以色列)就是我的見証人,”(賽四三10新譯本),篡改成“你們還是我的榮耀”,使犯罪變成了榮耀神! 要人學習。
以色列蒙神揀選,本應榮耀神。但他們不僅没有“生命為榮耀神”,而洽為其反。
罪,只能虧欠神的榮耀,不可能榮耀神(羅三23)。耶和華說,以色列犯罪,既“褻瀆我”的聖名,又“玷污自己”。“當為自己的行為抱愧蒙羞”( 結二十27.30、三六32)。
耶和華多次批評以色列是“硬著頸項的百姓”〔2〕。批評“他們行了可惡的事,本應覺得羞愧,可是他們一點羞愧都沒有,恬不知恥”(耶八12 新譯本)。雖然以色列曾經歷過“離經叛道、受欺壓、向神哀求、蒙神拯救”,但周而复始的不斷犯罪。耶和華說:“我雖救贖他們,他們卻向我說謊。他們並不誠心哀求我,… 仍然悖逆我。”(何七13-14)。在主前586年和主後70年,以色列兩次受審判,耶路撒冷遭血洗被擄;主前538年和公元1948年,靠神救贖又兩次回歸耶路撒冷。但至今,他們仍然硬著心,不認彌賽亞耶穌基督。據以色列國家統計局2012年12月公布,基督徒15.8萬人,只占人口的 2 %,而其中80.6
%為阿拉伯裔,其余多為從蘇俄回歸的猶太人後裔。至今以色列,信主的人少之又少!
耶和華說:“我行(拯救以色列回歸)這事…乃是為我的聖名”(結三六22,賽四三25)。耶和華大能的手,通過拯救以色列回歸,把被以色列褻瀆的衪的聖名,變回為榮耀,“使我的大名顕為聖”(結三六23)。使人“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賽四三10)。而再創造論貪天之功,把耶和華聖名榮耀的光環,戴到了以色列的頭上!
我們不能認同再創造之五。神拯救被擄的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完全是神的恩典。而再創造論說成為,由於以色列回轉歸向神。
《聖經》告诉人,無論在舊約或新約時代,神的救恩總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並不是靠人的好行為。
救恩,是人本來不配得的,完全靠神的恩典。神多次呼召人,從罪中回轉歸向神。神憐恤悔改的人,但回轉並不是神拯救的前提條件。耶和華拯救以色列也是如此,衪說:“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賽六五24)。早在耶和華和摩西立約時,神已經預言衪的拯救計劃,“神必憐憫你們,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申三十3-6);耶和華還預言被擄後70年回歸,衪說:“為巴比倫所定的70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回歸耶路撒冷(耶二五11、二九10-14)。以西結書三六章22-23節,也清楚地說明了,神的拯救只恁神的恩典。
神拯救。
因為,神是有指望的主;慈爱的主;憐憫的主;信實的主;救恩的主(哀三21-26)
因為,神是以色列的主。耶和華說:「雅各啊!那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那塑造你的主,現在這樣說:“不要懼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按著你的名呼召了你;你是屬我的。…”」(賽四三1新譯本)。人是神創造的,神也是全人類的主;
因為,神是愛,“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賽四三4)。
因為,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出三四6,詩八六15、一0三8);
因為,神是聖潔和榮耀的主,“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賽四八11)
四,通過神審判和拯救以色列,認識神,敬畏神,順服神。
通過以色列血的教訓, 認識人的罪性,儆醒省察自己,不要重蹈以色列的復轍。
1,通過神審判救贖以色列, 認識耶和華
通過以色列的教訓告訴我們,人生中最最重要的,是認識和信靠神。在以西結書,“知道我是耶和華”這個主題,出現了65次;在《以賽亞書》43-46章,“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這句話,重複講了十一次,足以說明多麽重要。
通過神審判和救贖以色列,認識耶和華,是唯一的真神、是主、是榮耀、聖潔、公義、信實、大能的神,和神就是爱。“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5,太二二37)。
耶和華是唯一真神。『十誡』第一條就宣告“除了我(耶和華)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岀二十3)。耶和華警告說:“因为神是忌邪的神,惟恐耶和華你神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申六13-15,出二十5、三四14)。以色列卻把神的話當成耳邊風,所羅門晚年,不誠誠實實順服耶和華,相信多神,受審判國被奪回(王上十一4-13);以色列人背棄神(賽一4-5)
,邊敬拜耶和華邊信多神,屢禁不止,作惡自害!
我們當代人,有接受以色列的教訓嗎? 美利堅,本來以基督信仰立國,蒙神祝福,何等好啊。可是現在,背離神,越走越遠。
有些人不僅不接受以色列血的教訓,變本加厲地搞多神:摩門教說,他們的教主楊百罕是神、文顕明自稱基督、東方閃電自稱為神、還有人說“天使就是神” ……。
2, 通過神審判以色列,認識人的罪性
通過以色列受審判,要知道他們犯了什麽罪?為何犯罪? 以發人儆醒,免重蹈復轍。
以色列蒙神揀選,然而他們不認真神、不願順服、不肯悔改。以色列雖然一再蒙恩,因“硬著頸項”一再犯罪,使以色列的歷史成為一部:神施恩;以色列不斷犯罪;受審判,呼求神;神再施恩;以色列再犯罪……這樣不斷循環的歷史。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先後被亞述、巴比倫所滅,以色列民被擄和流亡於世界各地歷盡浩劫。在1948年,以色列又令人難以置信地复國了。從主前586年巴比倫滅猶大算起,經歷了2534年之久再复國,這在人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复國全靠耶和華拯救,這是神多麼浩大的恩典,是多麼偉大的神跡。可是以色列至今, 仍然硬著心拒不認耶穌是彌賽亞,連舉世歡慶的聖誕節都不過。
通過以色列屢次犯罪屢受審判的歷史,可以清楚地叫人認識到,罪的危害性和劣根性。人在罪中敗壞,罪使人墜落“面無羞恥,心里剛硬”(結二4)不斷沉淪。
不少人感嘆,以色列何以如此頑梗不化?其實以色列犯罪,是人類罪性的一个縮影,我們並不比以色列人高明。以色列不斷做惡,“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下二一16);然而當今,在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潮流中人不僅行惡,有的僅憑個人“觀點”(perspective)“詮釋”(interpretation)《聖經》,肆意褻瀆神權,貶低耶穌神性,並把同性戀等,神眼中視為惡的事,说成是《聖經》的教導! 比以色列人犯罪,惡上加惡,罪上加罪!
3,通過神審判和救贖,認識救主耶穌基督。
心悅誠服地相信耶穌基督是三一真神,信靠衪是我們唯一的救主,這是通過神審判和救贖以色列,和整本《聖經》,向人揭示的最為重要的真理。
神審判和救贖以色列最大的意義,就是叫人認識耶穌基督。就是告訴人:雖然以色列是人類中最优秀的民族,没有人能夠靠人的聰明智慧自救;也没有人能靠行律法得救,唯有信靠耶穌這個真理。
“凡有血氣的没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得救,唯靠神的憐憫和恩典,拯救人類脫離罪的桎梏者乃是基督。在舊約多部經書,預言救主彌賽亞(以五三,耶二三5、三十9,但七13-14,彌五2-5,撒六12-13…);新約《聖經》的核心是,耶穌基督。
“神爱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認識你(耶和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約十七3)。耶穌是唯一的救主,祂清楚地告訴人們,“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籍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約十四6)。
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拯救,因此各種異端,都把矛頭指向耶穌。
《聖經》福音書中耶穌十六次告誡人們,要防備假先知、假基督、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酵,他們“外面披著羊皮,里面卻是殘暴的狼”〔4〕。保羅和彼得告誡人們,要防備假使徒、假師父“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都不承認”(林後十一4、13-15,弗四14,彼後二1)。
自稱為基督徒,打著釋經的幌子,歪曲神的真道,是異端的一大特色。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有亞流派(Arianism)、蘇西尼派(
Laelius Socinus),和現代蘇西尼派(Modern Socinians)等不同派別, 其共同點是:亵瀆耶穌的神性,宣揚耶穌和耶和華,没有“同一的性體(Homo-Ousia)”,只有“相似的性體(Homoi-Ousia)
”,否認耶穌是與耶和華同質的三一真神。耶和華見証人,否認聖子,說耶穌是大天使米迦勒。後現代主義學者,公開質疑抨擊神,否認三一真神至高無上的權威、否認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救主,否認神的道是絕對的真理,和老牌異端的技倆,同出一轍。
主要求每一個基督徒,不僅儆醒自身的屬靈成長,還要傳福音,和做主的精兵為捍衛真道而戰。不要怕異端得逞於一時一事,讓我們用耶和華勉勵以西結的一段話共勉: “你不要怕他們,也不要因他們的臉色驚惶。… 他們或聽,或不聽,你要對他們講說,告訴他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三9-11),要理直氣壯地講,這是《聖經》說的,要放膽傳講耶穌基督。
4, 對神當存敬畏順服之心,忠貞不渝的信靠耶穌。
對神當存敬畏的心(詩一一二1,弗五21,彼前一17)。“敬畏主就是智慧”(箴九10,詩一一一10,伯二八28),“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箴十四27)。“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祂”(
啟十四7)。
「主禱文」的開始就祈求,“我們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愿你的國降臨”。主再來,進入新天新地,是我們最大的盼望,可是卻往往忘了《聖經》所預言在進入天國之前,耶穌再來的審判。
《聖經》講到神“審判”419處,包括耶穌再來審判。《聖經》預言基督再來1118次之多。《聖經》,是神為拯救人寫的。神是信實,祂的旨意必定成就。据學者統計,《聖經》有950個較為重大的預言。其中,除20個正在應驗和耶穌再來等尚待應驗的之外,930個己經百分百的應驗了,其準確性之高,達到了惊人的程度。〔3〕
耶穌說:“(父)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五22-27),祂再來“当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審判萬民(太二五31-33)。眾多新約經書昭告天下,耶穌基督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使十42,提後四1,彼前四5);是“公義審判的主”(提後四8);是“審判眾人的神”(希十二23);是“審判的主”(雅五9)。不管你是否愿意,不管你是否信祂,人人都必須面對審判。“我們衆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
“按著定命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九27)。人們知道“都有一死”,可是有多少人把耶穌再來審判的預言,當成是一回事呢?
有人根本不信;有人半信半疑,心存僥倖;有人雖信置之腦後忘得一乾二淨,渾渾噩噩醉生夢死;也有人不認耶穌,也不知道曾發生在以色列的事,我行我素。
還有不少人誤以為,耶和華是嚴厲的、審判的主,耶穌是慈爱的、恩典的主。忘記了,耶和華、耶穌,是同質的三一真神。忘記了,耶穌也是審判的主。不知道,神聖潔公義、信實和爱的屬性是不可分的。神愛世人,如若不靠神的大爱,無人能在審判台前站立得住。唯靠信,得永生(約三15);榮耀聖潔的神,不可能離開公義,以有罪為無罪溺愛子民。
也有人以為,說耶穌再來審判, 說了這麼多年了,也没有來, 不過是說説而矣,不放在心上。彼得後書三章9節提醒人們,神“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恩慈憐憫的神,給人悔改的寶貴機會。
人不可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
耶穌基督再來審判,最後消滅罪。衪預言審判的日子,人只有兩種結局:義人要往永生里去,罪人要往永刑里去(太二五46,約五25)。耶穌明確地告訴人們:“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帖後一8-9),被扔進“燒著硫磺的火湖里”( 啟二一8)。
基督審判,得永生還是受永刑,是決定人命運攸關的大事。令人心痛的是,有人仍硬著心不認主。我們傳福音,也往往偏重於福音給人的好處,不太講耶穌再來審判。
“人人”指所有人,包括基督徒也要準備面對審判。耶穌勸勉門徒,進“窄門”。衪告誡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13-23)。“如果我們领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還是故意犯罪,就再没有留下贖罪的祭品了;只好恐惧地等待著審判,和那快要吞滅眾仇敵的烈火。”(來十26-27新譯本)
我們能活在主的恩典時代,能白白的得主救恩,何等的福分,千萬要珍惜這個福分。主在呼召,“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切莫學以色列,拒絕主恩,辜負主爱。
感恩和贊美主!
我們在天上的父,愿你的國降臨!
哈利路亞! 阿門!
附注:
本文對事研討,所列之論點,未注明出處,敬請見諒。
1,舊約15卷經書預言審判,見:出埃及記、利未記、申命記、列王記、以斯拉記,
和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结書、但以理書、阿摩斯書、彌迦
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撒迦利亞書等,相關經節。
2,耶和華多次嚴厲批評以色列是“硬著頸項的百姓”見: 出埃及記三二9、
三三3.5、三四9,申命记九6.13,以賽亞書四八4,耶利米書七 26、十九15
3,潘巴頓(J Barton Payne)著《聖經預言大全》(Encyclopedia of
Biblical
Prophecies)
4, 關於福音書中,耶穌十六次告誡人,防備假先知、假基督、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酵,
見:馬太福章七15、十六6.11、二三13、27-28、二四4.11.24,馬可福音
八15、十二38、十三5-6、十三22,路加福音十二1、十七23、二十46、二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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