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後現代主義離經叛道手法四 偷天換日
解經《以弗所書》3:17 用習慣,取代因信在愛中生根立基
8月17日,三藩市某博士牧師以『在愛中生根立基』為題,証道以弗所書3章17節:「又要使基督因著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使你們既在愛中生根立基」*1。然而他不講「因著信」,基督「住在心裏,在愛中生根立基」; 強調,基督徒的根基,是「養成新的習慣」!
博士牧師摘引一個基督教雜誌上,名為「Can neuroscience help us disciple anyone?《現代的神經科學可不可以幫助我們做門徒?》*2」文章的一些話,闡明其論點:
他說: 文章「很有意思的題目。從來沒有想過,門徒可以跟神經科學聯在一起」。「我們的行為,是我選擇做就去做?選擇不做就不做了嗎?不是!我們的行為,是在我們的習慣(Habit)所掌控。如果要改變我們的行為,首先要養成新的習慣」。就像「繫鞋帶、打字、彈鋼琴、開汽車和從背誦1乘1等於1...學數學,...你學會之後變成為你的習慣,好像是你身體的一部分,好像是在你肌肉裏面有這個記憶力,不用想很自然手就會這樣做」。「把腦細胞築固起來,就是我們面對罪做門徒非常非常的重要。跟從耶穌,從某個角度說,就是讓聖靈來調整我們腦細胞。調整腦細胞,不是一天一時,而是經年累月,就好像大樹一樣經過多年生根,才可以長出一顆大樹。所以,今天講道的題目叫作,《生根立基》」,要「先打好基礎」養成新習慣。
博士牧師用《習慣》為根基,取代因信,主同在,在他的愛中生根立基。
要弄清《習慣決定》,先要明白「習慣」是什麼?
「習慣」,是積久逐漸養成的一種不易改變的思維和行為模式,是涉及脑神經科學、社會心理學、系統科學、和管理科學等,研究人類行為和决策的一門科學。習慣領域理論(Habitual Domains, HD) 闡明,行為主體所經歷或學習的對人或事的認知和做法等,所積累的智慧和經驗,在大脑内編碼逐漸儲存下來,當處於相對的穩定狀態,而自然形成一種習慣性。
習慣影響行為,但非一成不變,新、舊習慣交替。學者研究認為,一般習慣可以在無意識狀態中形成,也可以在有目的、有計劃的訓練中形成。有人通過教育、潜意識输入法等培育好習慣。中国教育家葉聖陶說,教育就是要養成良好的習慣;有人經大量實驗與實踐證明,可以通過不断重复,行為固化,在大腦構築出一条新神經通道的方法,形成新習慣,如21天習慣養成法則。美国著名社會心理學家凱尔曼 H.Kelmen 指出,習慣是從他律通過不断重复形成自律的過程。人可以有意識的訓練,通過: 依從、認同、内化,三個階段,形成新習慣。
養成新的好習慣,對罪來說,尚處在治標不能治本的階段。
究竟基督徒,應「生根立基」於何處?是以弗所書講的,因信神同在;還是《習慣決定》的,「新習慣」?博士牧師《習慣決定》的論點,能從根本上解決罪嗎?
1,信靠神,是基督信仰的根本;在聖經中,找不到《習慣決定》的依據。
2, 因信,神住在心裏,使基督徒在主愛中生根立基。
* 聖靈住在心裏,是耶穌基督恩賜的保惠師 (約14:16-17)
* 聖靈住在心裏,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羅8:9)
* 聖靈住在心裏,啟發我們認識基督的奧秘明白真理,因真理成聖(約14:26、16:13,弗1:17-19)
* 聖靈住在心裏,教我們知罪,幫我們勝罪,過榮耀神的生活(約16:7-10,羅7:14-25、8:11-13、加5:16-18)
* 聖靈住在心裏,領受從神來的能力,傳福音,為主作見証,過蒙神喜悅的生活(路24:49,使1:8)
* 聖靈住在心裏,為我們代禱代求,並幫我們懂得作合神心意的禱告與神交通,過信靠神的生活(羅8:26-27,弗6:18)
* 聖靈住在心裏,結出聖靈的果子,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林前12:7-11,弗3:20 ,加5:22-23)
神同在,使人能夠在神的愛中建立牢固的根基(弗3:17) ,是主的大愛,是主的大恩,是我們本不配得的大福分。
3, 信神,和信《習慣決定》本質不同:
(1), 信靠的對象不同,一個靠神; 一個靠新習慣。
人不能自救勝罪,這是一個客觀事實。問題是,如何勝罪?人靠什麼得救?
聖經清楚地告訴人,得救唯靠信主耶穌基督,「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徒4:12, 約14:6)。信三一真神,耶穌、聖靈住在心裏,就是神同在。
因信,神住在心裏(弗3:17,約壹4:15);神不會因「習慣」,住在人的心裏。
因信神住在心裏,信徒才能活在基督里,成為屬基督的(羅8:9-11);不可能靠「習慣」,活在基督里;
而《習慣決定》,勝罪靠人所具有的新習慣力!
(2) 屬耶穌的新人,不再作罪的奴僕;《習慣決定》,人成了「習慣」奴僕!
基督信仰,因信成為「神的兒女」(羅8:16),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 。舊人和他同釘十架,「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走他引導的路,什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8:26、39)。神同在,是我們在他「愛中生根立基」的根本保障(弗3:17) 。
從信仰的角度來看,信主前後舊人變新人最大的不同是,從自我為中心,更新而變為遵基督為主,願為主而活獻為活祭(太11:29、羅12:1-2、弗5:1-2);
而《習慣決定》認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一樣,都是「習慣」的僕役,「我們的行為,是在我們的習慣所掌控」。
(3) 對神的大能認識不同,一個相信神無所不能;一個認為神對人的行為無能為力。
神,不僅僅是創造和主宰人類的主,也是創造和主宰宇宙萬物之主。全能的神,有至高的權柄和無限的大能。基督信仰,相信「在人不能,在神萬事都能」(可10:27, 太19:26)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創18:14, 耶32:27) ,「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46:10) 。神不愿一人沉淪,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彼後3:9,羅10:5小標題)。但如人心剛硬,不信神、拒絕神,則難蒙主恩!非神對人的行為無能為力,仍神給人選擇的自由。信耶稣,才能因信得救。當我們陷於罪的網羅不能自拔時,呼求主,「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
而《習慣決定》論,唯靠習慣,否認信神就必成就。
(4) 因信,即時蒙恩; 《習慣決定》,遙遙無期。
基督信仰,得救的唯一條件是「信」。靠著信,「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里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 。在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起 ,聖靈就住到我們心裏,得到他豐盛的恩典。凡聽見主話就去行,就建在盤石之上。(太7:24) ;
而習慣決定》,其所謂的「習慣」,如樹生根「不是一天一時,而是經年累月」。
而習慣決定》,其所謂的「習慣」,如樹生根「不是一天一時,而是經年累月」。
(5)基督信仰認為,「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心里的律和肉體的律,屬靈爭戰不止(羅7:18) 。因此,要不斷提高靈命的成長和信靠聖靈勝罪,這是我們畢生努力的功課;
而《習慣決定》認為,「面對罪」,如同打字「好像是在你肌肉裏面有這個記憶力,不用想很自然手就會這樣做」,形成習慣,一勞永逸。
而《習慣決定》認為,「面對罪」,如同打字「好像是在你肌肉裏面有這個記憶力,不用想很自然手就會這樣做」,形成習慣,一勞永逸。
(6) 因信得救,本乎恩,是神的榮耀;「習慣」是一種個人的行為,是榮耀人。
得救,本乎恩,因著信(弗2:8-9,羅4:16) ,是神的榮耀;
而習慣領域形成的機理告訴人們,「習慣」基於行為主體,個人的行為,是一種個人決策和行為的能力。雖然《習慣決定》也說,「讓聖靈來調整我們腦細胞」,但問題的要害,不在於過程,而在於結果,習慣決定的個人具有了神一般的能力。
而習慣領域形成的機理告訴人們,「習慣」基於行為主體,個人的行為,是一種個人決策和行為的能力。雖然《習慣決定》也說,「讓聖靈來調整我們腦細胞」,但問題的要害,不在於過程,而在於結果,習慣決定的個人具有了神一般的能力。
4, 「習慣」有一定的適用范圍。博士牧師所例證的5項「習慣」,洽成為不能靠「習慣」勝罪的例證。
根据習慣領域理論,當一旦形成習慣,大脑所存储的這些知識結構及其运用的习惯,成為行為主體的一种處事能力,將能在再遇此類問题時快速地做出反映。打字或彈鋼琴等習慣,在不斷打字、彈琴時,熟能生巧。但是,習慣力的適用範圍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如不具備同類重覆,這個必要的前題條件,習慣就不成其為習慣。例如,雖然打字機和鋼琴都有鍵盤,但打字和彈琴二者習慣迥然不同。在人生歷程中,与罪爭戰的重覆或然率更低。撒旦的詭計花樣百出,人肉體的慾望数不勝数,絕非打字、彈琴那樣,習慣「像是在你肌肉裏面有這個記憶力,不用想很自然」就能解決。
因習慣適用范圍的局限性,博士所舉打字等5項「習慣」例證,對勝罪並無意義。這些例證,不但不能證明,卻洽洽成了靠「習慣」不能勝罪的例證。
5,《習慣決定》論,是否合乎邏輯?
《習慣決定》,符合邏輯推理的充足理由律(The law of sufficient reason)嗎?
首先,《習慣決定》的前提「選擇不能決定行為」謬誤。
眾所周知,人的行為受大腦思维支配。而選擇决定思維,思維决定行為,行為决定習惯。
上帝愛人,給人自由。自由,就是自主的選擇權。在面臨諸多的選擇,可以這樣也可那樣,人如何行?選擇至關重要!例如,信神、還是做硬著頸項勃逆的子民,是人生最為重要的選擇。信主前人在罪中,若不接受主的大愛和聖靈的感動,沒人能選擇認耶穌為主。在相信自我、無神和有神中,選擇信神。在多神、三一神中,選擇信耶穌基督,心裏相信口裏承認,形成敬拜主和信靠主的習慣,這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親身經歷的活見証。
我個人日常生活中,有不少因為肉體軟弱錯誤選擇的教訓。如過去吸很多香煙,理智上不是不懂吸煙的危害,曾多次想戒。但在戒煙和〝享受〞吸煙二者之間,寧可明知故犯選擇後者。選擇是行為的前提,絕非選擇無用,問題是我作出的是順從肉慾的錯誤選擇,以致吸煙36載劣習不改。直到信主,靠他的大能,才幫我戒了煙。
其次,《習慣決定》只講前提和結論,卻迴避形成習慣的規則。
談習慣規則,《習慣決定》必暴出矛盾。因習慣是行為不斷重复的結果,不僅有第一次的行為,行為還必須重复多次,才能形成習慣。那麼,是什麽原因,產生第一次的行為?當時尚未形成習慣,回答這個問題的答案只能是: 由非習慣的因素造成。這樣就出現了:習慣決定行為、非習慣因素決定行為,二者共存的矛盾,違背了邏輯學的無矛盾律(The law of non-contradiction)。亞里士多德Aristotélēs指出,「你不能同時聲稱,某事物在同一方面,既是又不是」!
6, 《習慣決定》「聖靈來調整我們腦細胞」形成習慣,根據何在?
(6-1) 神調整人腦細胞形成習慣,合乎聖經的教導嗎?
神愛世人,耶稣不惜用寶血成就福音,使人得救。基督信仰還清楚地告訴我們,當我們順服聖靈,他不僅為我們禱告、向我們啟示神奧秘的真理、還幫助我們戰勝罪。
因神愛世人,他同時給人充分的選擇自由。遵他旨意而行是蒙神喜悅的;然而神絕不會將他的旨意強加於人,不會用調整人腦細胞的手段,強迫人執行!否則,人世間就沒有這麼多罪,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也可以不犯罪,不被逐出伊甸園了!
耶穌傳道講「天國近了,你們當悔改」(太:17) 。悔改就是,信基督,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5:24,6:40、47) ;
而《習慣決定》神調整人腦細胞,講不出根據何來和調整的條件是什麼!只不過是一句大空話而矣!
(6-2) 神調整人腦細胞形成習慣,有實踐的例證嗎?
講實踐,如信念也是一種習慣的話,基督徒的「習慣」是「信」。靠主勝罪的事例不勝枚舉,但人的智慧根本不可能了解靈界爭戰的事,不可能懂聖靈得勝的奧秘!在我們頭腦中編碼存儲的,只是相信和呼求聖靈,他必幫助戰勝肉體的罪性。
不知《習慣決定》的倡導者,是否有親身的經歷分享?
(6-3) 神經科學,是科學。神調整人腦細胞,是科學嗎?
如何分辯科學,和偽科學(Pseudoscience) ?通過下述特徵,您可以自己進行辯別:
* 有經過嚴格科實驗的證據; 還是,沒有必要的實驗證據,就進行斷言。
* 有經過社會實踐的檢驗; 還是,未經社會實踐檢驗進行斷言。
* 無矛盾實例; 還是,存在矛盾實例的情形下進行斷言。
* 能進行重複性實驗驗證; 還是,不能進行重複性實驗。
* 斷言合乎邏輯; 還是,斷言不合邏輯。
* 多種可能的解釋無誤; 還是,存在多種可能解釋的情況下,僅能取其中之一。
* 能進行重複性實驗驗證; 還是,不能進行重複性實驗。
* 斷言合乎邏輯; 還是,斷言不合邏輯。
* 多種可能的解釋無誤; 還是,存在多種可能解釋的情況下,僅能取其中之一。
* 經得起質疑、批駁,真理越辯越明; 還是,經不起質疑或批駁。
主同在,是我生命的源頭和幸福的根本。主恩典,述說不盡。主大能,無所不能。我深愛主,唯靠神主宰一切。!
保羅說,「按照我裏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把我擄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我這個人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死亡的身體呢?感謝神,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就能脫離了」(羅7:22-25新譯本) 。在和罪的爭戰中,像保羅這樣受神默示完成十三卷新約聖經經書的偉大聖徒,都不是以新習慣勝罪,仍然必須依靠主。誰敢誇口,比保羅強?!
當有人向我們灌输這樣的信念: 保羅不行,我行!聽我的,靠新習慣你也能行!對此,能相信嗎?我不信!請問,您敢相信嗎?
愿榮耀主的聖名
哈里路亞
附:
*1,
2004年8月17日 主日崇拜 博士牧師講題〈在愛中生根立基〉http://ggcrc.org/newsite/?page_id=444&lang=zh&sermon_id=691
*2, CHRISTIANITY
TODAY 雜誌,《Can neuroscience help us
disciple anyone? 》
Posted: July 1, 2014 By John
Ortberg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le/2014/july/can-neuroscience-help-us-disciple-anyone.html